暴力背後的心理

陳仲謀醫生 | 2019-11-12
因修訂《逃犯條例》而衍生為暴力衝突已經5個月。(路透圖片)

大家都知道本年6月初,因修訂《逃犯條例》事故引起的社會運動,再衍生為暴力衝突,已經5個月了。市民都在各種電子媒體目睹震撼性的武力鬥爭,繪聲繪影,如身在現場。無論是人與人、人與物、個人與群體或群體之間,都出現令人不寒而慄的血腥暴力,殘忍之處令大眾不忍卒睹,甚至有使人髮指的場面。當中充滿仇恨報復,場面比一些三級的暴力血腥電影有過之而無不及。原因無他,因為觀眾知道這是真實的場景,而且有更深的投入感。

筆者有感而發,希望和讀者討論一下,上述暴力背後的心理因素:

以前,本專欄曾經多次介紹過佛洛伊德(心理學鼻祖之一)。根據他的「精神分析理論」,認為人有兩種基本原慾(Basic Instinct),分別是「生的原慾」,例如生產和建設;「死的原慾」,例如破壞和征服。如果我們回顧古今中外的歷史,便明白戰爭與和平不斷反覆循環。上個世紀初和四十年代,發生了兩次摧毁性的世界大戰。雖然,全面的戰爭在地球表面絕跡近70年,但地區性的武裝衝突仍然層出不窮,由韓戰到越戰、蘇聯入侵阿富汗,以至於美國介入中東的糾紛,都使到生靈塗炭,造成令人痛心的難民潮,威脅國際的安全和穩定。人與人、族群與族群、國家與國家之間,生死存亡的比併,牽涉「死的原慾」,問題比較複雜。

有理性vs無理性

本文試圖以深入淺出的方法,向各位闡釋從「死的原慾」而滋生的暴力。暴力可以簡單區分為:

「有理性的暴力」,即是為「有目的的暴力」,例如大的至持械打劫銀行,挾持人質,與荷槍實彈的軍警對峙;小的在荒僻街道用水果刀威嚇老弱婦孺,貪圖蠅頭小利。

「無理性的暴力」,即是為「無目的的暴力」。當事人本來沒有採取暴力的意圖,但突如其來的外部刺激,使他們失去理智和控制力而施行暴力。

其實,在精神科學的研究範疇中,不涉及現在大家時常見到的「街頭暴力」,衝突雙方是互不相識,而是比較隱蔽的「家庭暴力」。

「家暴」是關於至親關係的家庭成員,無論是夫婦、婆媳、父子和兄弟姊妹之間,因為生活逼迫,情緒無處發洩而產生傷害對方的暴力。反觀,現時在香港發生的街頭暴力是基於群體之間的利益衝突、政見分歧和理想差異而引起的社會撕裂,部分群體選擇訴諸武力對抗。當然,敵對雙方在採取暴力之前,可能已經過多次辯論和談判,但始終是話不投機,最後才兵戎相見。

英國近代哲學家、諾貝爾文學獎的得主羅素說得好:如果雙方拗撬,你認為對方論點完全錯誤,是個大儍瓜,不會感到憤怒。憤怒的原因是自己內心感到本身理據也站不住腳,影響情緒,跟着可能一言不合就會大打出手。

回到精神科學方面,不少人誤會精神病人有較多的暴力傾向,這個公眾誤解由來已久,其實是錯誤的。根據可靠的研究,精神病人犯上暴力罪行的個案在比例上較普通人少。不過,有兩種相關的精神病是值得我們注意:

一、是「被迫害妄想症」:患者誤以為被人暗中跟蹤,將會危害他們的安全,於是有先下手為強的意念。

二、是「嫉妒妄想症」:患者懷疑伴侶對自己不忠,相信有第三者介入而萌生以暴力解決問題的想法。

上述兩種精神病,如果得到適切的藥物治療和心理輔導,病人痊癒後,應該絕少存有暴力傾向。

要探討目前困擾香港的「街頭暴力」亦可從ABC三個方向研究:A是前因(Antecedent),B是行為(Behavior),C是後果(Consequence)。

A:前因是港人對政府修訂條例的舉措持有截然相反的意見,當然不能排除其他因素,但在缺乏確實證據下,絕不應妄自臆測和推斷。

B:有些群體強烈反對政府的措施, 發表極不滿的抗議聲音,如果它們認為有關當局是充耳不聞的話,就會展開暴力抗爭,不惜造成財物的損失、交通的阻塞及人命的傷亡。

C:參與暴力抗爭的市民,不少受傷或者被執法機關拘捕,再遭受檢控,生死禍福,未能逆料。

但是,我們可以推測這些後果,對部分市民以後的心理狀態的影響。首先,大家要衡量抗爭者的內心壓力是否隨時間的流逝而有所消退。換句話,他們心中的壓力一日未消除,「街頭暴力」大有機會繼續上演下去,必然拖累香港的長遠發展。

以暴易暴或更糟

特區政府如果採取「鐵腕政策」,加大打擊抗爭者的力量,實行嚴刑峻法,相信暫時可以平息「街頭暴力」,這是對社會運動的壓制,以武力嚇倒暴力,是對暴力的一種「負面回饋/弱化作用」(Negative Feed-back/Re-enforcement),這是「行為心理學」的金科玉律,至於能否應用在實際的環境中,特別是香港,這個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小島上,就有待測試。

當然,有人認為這是「以暴易暴」,義不足取;但亦有人相信「以暴制暴」是無辦法之中的辦法。使用暴力的人被更強大的暴力鎮壓,面對牢獄之苦,而他們理想的目標又遙不可及,絕大部分會偃旗息鼓。至於這種方法是否會種下更大的危機,就見仁見智了!

回顧人類的發展,我們的祖先都是茹毛飲血,圍捕野獸,用暴力獵殺,然後食其肉,穿其皮,努力在大自然的壓力下適者生存。族群之間為爭取生存空間相互仇殺,每有滅族的暴行。人類文明經過幾千年的發展,仍然洗脫不開各種的暴力。

雖然香港開埠遠不足200年,幅員不及1200平方公里而住上700多萬人,暴力事件,除了日治時期的3年零8個月外,比起世界其他地方相對是輕微得多。現在因為一件「小事」引起軒然大波,社會撕裂,暴力環生,不禁令人扼腕惋惜。

希望社會各界和政府,要平心靜氣找尋解決的辦法,避免使用暴力,因為暴力不能真正解決問題,而且可能掀起更多和更大的暴力。

撰文 : 陳仲謀醫生_香港精神健康議會召集人、香港精神健康促進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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