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標、治本、治因
2019年肝火全港流行,本欄上兩期載錄(見10月4日及11月1日)近月所診的6個肝火證,症狀雖然紛雜,但只要對症下藥,效如桴鼓。當中有病人誇讚龍膽瀉肝湯對肝火證治標治本,埋怨自己關節痛總是治標不治本。實際上臨床治病,有其在標而治標,有其在本而治本,有其在本而治標,有其在標而治本,總之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都關乎臨床判斷與醫療技術。然而,「治病求本」也不過是中下醫,「治病求因」才是上醫。
猶如場場戰役
《黃帝內經》論治「已病」、「未病」。「已病」即是已發之病,「未病」即是未發之病,兩者狀況顯然不同, 但存在着一個共同之處──病因,所以將兩者同歸為病類。病因導致以前的「未病」變成了今天的「已病」,也會導致今天的「未病」變成將來的「已病」。只有連病因也沒有的狀況,才算是健康。
病有標本,「標」是「已病」的標誌,即各種症狀、體徵,例如肝火症常見頭暈脹痛、面紅、目赤腫痛或耳鳴等;「本」是「已病」的本質,例如肝火啟動的發病機制。「已病」有標有本,「未病」既無標又無本。
標本都是病的結果,治標治本也就是治病的果而不是因。例如肝火症屬於實熱證,補益藥既不治標也不治本,病必不得治;抗生素、止痛藥有機會治標但不治本,病仍有機會得治;龍膽瀉肝湯標本兼治,故效如桴鼓。然而, 龍膽瀉肝湯治標治本,乃治果不治因,治「已病」不治「未病」。
治標治本不治因,會拖長「已病」得治的時間或程度。即使一時把標本都治好了,病仍會復發,再度成為「已病」。就如龍膽瀉肝湯治肝火證戰績顯赫,但若病因不除,肝火仍會復發,各種肝火症狀、體徵仍會重現。治標治本猶如進行一場場的戰役,若不加上治因,無法取得決定性的勝利。
「已病」、「未病」同具病因,故治病就必須求因。探求病因基本方法是詳細查詢發病經過,包括天經地義、人情世故,然後按醫理分析、推斷。如肝火症的常見病因是情志不遂,怒氣不解。病因找對了,切切實實地採取對應措施紓解情志,才能治好「已病」與「未病」的肝火證。
長年情志不遂
肝火持續流行全港,主因是港人長年情志不遂,肝氣鬱結進而化火。有人以為已採取了相應的措施,治標治本堪比龍膽瀉肝湯,撲滅肝火指日可待。姑勿論如今藥效如何,治病不求因、忌求因或亂求因,均不合醫道。
情志不遂造成肝火上炎,即使流行數月,病情嚴重,仍屬於急性病,還算易治。治病不求因,長期肝氣鬱結還會生出各種慢性難治之證,包括肝血虛、肝陰虛、肝陽上亢或肝風內動等。這些「未病」將變成「已病」,由此而形成的社會負擔,徒嘆奈何。
作者為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柴灣)應用科學系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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