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己及烏

顧小培 | 2020-03-19

說了兩天有關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的「使命」。就他們(官方網頁上)所列出的中英文版本,我指出了兩者內容不吻合之處。這樣做,當然並非站在語文或修辭的立場作優劣的批評。兩個文本之間的差異,亦不單單是翻譯引致的問題。我想指出的是,這個會社「愛護動物」的宗旨像是在替天行道,責難部分人類一些(他們認為屬)不當的行為。假若如此,指摘他人者不能講一套做一套,而須「言行」一致:在「行」為的前提中,以「言」語明述之。再者,目標須明確,不能含糊不清,否則可以令人無所適從。所以大眾有權知道「他們在說的,到底是什麼?」

最基本須弄清楚的是,他們所針對的是英文版本說的all living creatures(所有生物),還是中文版中的「人與動物」?再者,「動物」本身的意思,也實在太廣泛了。「動物」涵蓋所有飛禽走獸(包括人類本身),以至蛇蟲鼠蟻,魚鱉蝦蟹,珊瑚海綿;其中有不少是人類的天敵,可以說是與人類勢不兩立的。名不正則言不順,他們有「明白辨別」的責任。更重要的是,芸芸眾生中應如何「取捨」?

以實際表現來說,這個組織的行為,遠遠未達致「公平取捨」層次,而是明顯地偏頗的。我們不妨實話實說。所謂「愛護動物」,來來去去顧及者,主要只是狗和貓而已。不要說遠的,香港野外有流浪的牛、猴、豬,何嘗見他們青眼相加?

其次是,他們想要做的,到底是什麼?是(正如這協會英文名稱說的)Prevention of cruelty「防止虐待」嗎?還是它中文名稱中標榜的「愛護」?須知在那些屬「受眾」的動物來說,人類主動及積極的「愛護」,往往可以形成「虐待」。

再其次,在於這個協會說的所謂「對生命之尊重」(respect for life)而言,它的「使命」是想要「啟發」(中文版)?還是cultivate「培植」(英文版)?畢竟,「對生命之尊重」一詞,乃是一個十分空泛的說法。無論是「啟發」也好,cultivate「培植」也好,可以是「講咗等於冇講」的。因為所謂「尊重」與否,有見仁見智的看法,更是一個立場與觀點的問題。舉例說明:我把一隻小鳥養在籠子中,可以是不尊重牠的生命,剝奪了牠的自由,也恰恰可以是源於我尊重牠的生命,免牠被其他雀鳥欺負。另一方面,我捕殺鯊魚好像是不尊重生命,其實我之所以這樣做,乃是不讓牠在海中肆意殺戮,實為「尊重其他生物生命」之舉。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草本對症 尋醫不問藥》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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