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恤探訪之兩難

天峯醫生 | 2021-02-17
沒有人希望探病措施成為醫患之間的衝突源頭,在人情和法理之間,市民的諒解和配合很重要,醫患之間也一定要有相互的諒解和包容。(香港中通社圖片)

香港政府於2020年1月25日提升全港應變級別至「緊急」。在「緊急應變級別」之下,所有公立醫院病房都要謝絕探病。然而,疫情一晃已一年,謝絕探病焉能一成不變?人情與法理,又該如何取得平衡?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爆發,公立醫院早在去年1月25日配合政府政策,相應啟動緊急應變級別,實施一系列特別措施,目的在於加強感染控制,並且集中醫院資源應對疫情。

其中一個重要措施便是停止開放探病時間。謝絕探病,主要目的在於減少來往醫院人流,盡可能阻隔社區與醫院之間的傳播聯繫。

在SARS期間,曾出現醫院爆發群組,加上病人在醫院醫治期間的傳播力強,醫院裏面的傳播疫情風險比社區明顯高,莫說一般大眾對醫院敬而遠之,即使有病的人也不太願意去醫院。這種情況在新冠初期也同樣發生。不過,一來新冠病毒在未發病前,即是病人還在社區且症狀輕微已具傳染性,加上醫院在防疫上無論在認知或裝備都比之前更具信心,所以筆者也敢說,醫院同事在院外社區感染的風險,其實並不比院內工作時感染的風險低。到了第三四波時,病人來醫院覆診和接受服務的數量已經差不多與疫情前看齊,社區人士對到醫院的抗拒和憂慮肯定比SARS時低得多。

醫院感染風險不太高,醫院其他的服務也無明顯減少,探病的需求查實在長期抗疫下更加只會有增無減。

但是,正如上文所述,醫院還是減少來往醫院的人流,還是要盡量阻隔社區與醫院之間的傳播聯繫。事實上,醫院病人多,病人很多都年事高、抵抗力低,筆者在〈醫護同事確診的一天〉一文(刊於2021年2月3日)就闡述為了一位醫護同事的確診,醫院都要大費周章去追蹤、檢測、隔離,醫院就是有責任要保護同事、病人,以及所有醫院的探訪者。

去年11月,一名77歲長期病患者在養和醫院離世後被發現感染新冠肺炎。12月,聯合醫院也有3名正接受紓緩治療的病人確診新冠肺炎。到醫院探望過前者的家屬之中有歌舞群組確診者,後者在住院期間都無接觸過確診病人,只曾有家人獲准恩恤探訪。所以他們都被懷疑與恩恤探訪有關。

逐次按患者情況決定

莫說家人希望可以不時探望在醫院中的親人,病人何嘗不渴望得到家人的慰問關懷。尤其正在接受紓緩治療的病人,更加珍惜見到至愛親人的一分一刻,而家人的陪伴也確實可以紓緩病人的心情,對控制病情自然也事半功倍。

還有,病人在任何治療過程中如果能夠見到熟悉的臉孔,也肯定會感覺安心得多。好像小朋友們,他們在醫院需要父母陪伴,無論是接受藥物治療或麻醉做手術,如果不被容許母親陪伴在側,只會不停哭鬧。

中國人對於見「最後一面」仍然是非常執着的,也絕對應該予以尊重。彌留的病人又好,突遇不測的病人又好,面對臨終一刻,能夠見得一面、說得一句,已經是一個最卑微的心願。

所以,雖然謝絕探病有抗疫和法理上的根據,但恩恤探訪並不是純粹遵從家屬意願,而是有其特定的臨床需要,也是人情之所在。既然是要觀乎臨床需要,應否容許恩恤探訪應該是個臨床決定,因為始終是臨床醫護團隊最清楚病者和家人的臨床需要,也最知道如何才能達至適切的醫療效果。

只不過,這個臨床決定,在疫情之下,除了因應個別病人的情況作考量,也需要在實行上與公共衞生的考慮取得平衡。所謂的公共衞生考慮就是上文所指,因探訪者可能帶來的傳播風險,包括對病人本身、探訪者,以至其他病人、醫護人員、服務影響等的風險。

要作出這麼一個平衡風險的臨床決定,主診醫護除了要熟知病人情況之外,也應該要具備有一定的臨床經驗和公共衞生認知才行。此外,病人情況會變化,病房其他病人和環境的傳播風險亦可以產生變化,所以恩恤探訪的決定並不是「永久有效」的,可以是逐次按當刻需要決定,或至少需要定期(如一兩天)覆核。

事實上,病房探病很多時並非唯一方式。醫院很多時已經提供視像探訪。有些長者病人不諳手提電話操作,筆者有醫護同事甚至特意為這些病人手持由病房提供的有視像功能電話,讓這些長者病人也能從屏幕中得到親友的關懷問候。

也有病人需要胃喉餵哺,平時家人需要在病房跟醫護學習使用胃喉和餵哺技巧。為了減少家屬到病房的風險,醫院特地安排了課室和模擬儀器,醫護同事便可以先在課室中令家屬熟習餵哺的步驟和注意事項,好讓病人出院回到家中之後,家人在照顧病人時能夠倍添信心。

甚至有時有病人剛離世,家屬仍然希望可以陪伴親人多一會兒,一般病房同事會用窗簾圍住病床四周,讓家人在一個相對有私隱的環境中,靜靜地、慢慢地接受親人離開。如今疫情下,如果情況許可,有醫院會嘗試安排剛離世的病人從病房送到一間作特定靜念的房間,如此家人便可以不用進入病房也可陪伴到剛離世的親人走過最後一程。

以上種種的安排,目的就是減少直接探病的需要,但當然仍然有不少情況,恩恤探訪還是避免不了的。

即使批准了恩恤探訪,為了盡量減少風險,家屬也得遵守一些限制或防控措施。大部分醫院會要求探病者登記及作接觸申報,也要有72小時內的抗原測試呈陰性方可獲准進入病房。每次探訪人數最多2人,每次探訪時間不得多於半小時,期間病人和家屬必須佩戴口罩、不許飲食,以及避免互相觸碰等。

並不是所有探病都能夠預先安排,病人情況可能突然惡化,親人或未能預先做到病毒測試。當然,在探訪前盡快作快速測試有時也並非全無可能,不過許多醫院暫時仍接受家人探病後盡快做測試,並向病房提供檢測結果,以作紀錄。

只是,不是所有人都願意遵從醫院安排。試過有一群家屬硬闖病房,除了引致部分保安和醫護同事受傷,更影響到病房的其他病人。當然,如果醫院放鬆探病措施,家人也許不會如此急躁,但面對養和和聯合醫院的先例,醫院自然亦不能容許太多人士聚集和進出病房。

又例如,探訪人士如果不提供準確的接觸資料,在探病時除下口罩甚至飲食等,同樣令防疫措施形同虛設,亦增加公共衞生的風險,醫院也無可避免地只能再收緊探病規定。

沒有人希望探病措施成為醫護同事和家屬之間的衝突源頭。在人情和法理之間,市民的諒解和配合其實是很重要的。醫患之間也一定要有相互的諒解和包容,同時亦需要明白公共衞生的重要性。有時難免未能盡如人意,也希望各方見諒。

宜諒解配合放下矛盾

相反,如果彼此願意放下慣性矛盾,疫情法理下仍能滲出點點人情味。有一位病人病情轉差,但主要家人身在外國,入院良久也未能通知家人,甚至沒有親人探望。病房同事於是主動用長途電話通知病人家人,家人才知道病人危重,立即飛返香港,在強制隔離下獲安排恩恤探訪。期間醫院「如臨大敵」,又「封路」,又鎖lift,又整套防護裝備,務求令這名家人不會接觸到其他任何人士,而又能夠見到病人最後一面。當然這種恩恤探訪醫院只能偶一為之,但當接到家人的感謝信,病房同事自然也深感值得。

「積薪歷火非無事,識者能知火未燃。」即使識者能知火於未燃,但如果識者只屬少數,亦難阻火繼續燃燒。任何的公共衞生措施,也需要大家都放下己見,不再「積薪」,真正以公共衞生為依歸,措施才能達至應有的成效。

撰文:天峯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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