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控生死

顧小培 | 2022-11-14
電影《胭脂扣》中,兩位主角,由梅艷芳飾演的名妓如花,與張國榮飾演的花花公子十二少,相約一起吞食鴉片殉情自殺。現實中的梅艷芳與張國榮皆已作古,其中因自殺身亡「先走一步」的卻是張國榮,梅艷芳同年(2003)相隔約8個月後罹病去世。(處照)

電影《胭脂扣》中,兩位主角,由梅艷芳飾演的名妓如花,與張國榮飾演的花花公子十二少,相約一起吞食鴉片殉情自殺。到頭來如花死了,十二少則獲救。劇情由已成鬼魂的如花返陽間尋訪十二少展開,過程中也有交代二人之前相戀的經過。那自是虛構故事。現實中的梅艷芳與張國榮皆已作古,其中因自殺身亡「先走一步」的卻是張國榮,梅艷芳同年(2003)相隔約8個月後罹病去世。造化弄人,想起不禁唏噓。
一起自殺的行為有個名稱,是為「死亡協議」(Suicide pact)。正如上述電影,這種協議雙方未必都能履行,於是帶來一死一存的遺憾收場。那可以是因為出了意外,也可以是其中一方臨時改變主意。倘若結果真的未盡如人意,死者已矣,活下來的一位尚有法律「手尾」要跟。
在英國,根據普通法,自殺本是刑事罪行,「死亡協議」更屬共謀。共謀者之間,有互相協助的內涵,也就是,彼此都干犯了為他人「助殺」之罪。不過,對於成功赴黃泉的那人而言,法律完全無可奈何,想不放過他也做不到。至於僥幸不死者,則可控以謀殺。在英國,1957年議會通過《殺人法例》(Homicide Act),把死亡協議參與者的罪行,由謀殺降為誤殺。
之後去到1961年,再有《自殺法例》(Suicide Act),將自殺的刑事性質根本性地廢除(abrogated)。在此之前,法院處理自殺的原則性方式可說是既荒唐無稽、亦有欠人道。一方面,自殺不遂者可被控「為求取命而傷人」(Wounding with intent to kill),其懲罰恰恰就是死刑;那豈非正中下懷?另一方面,1920年曾有一宗實例案件。一位家庭主婦因為須照顧14名未成年小孩,不堪其勞而自殺,但不成功;被送上法庭後遭法官判刑。法官念在她的困難處境,只判處監禁3個月;但內務大臣為無依的孩子們着想,仍不得不進一步赦免,放她回家。
什麼是自殺?以實際眼光來看,只不過是時間上遲早的問題:不自殺並不等同不會死。自殺與自然死亡的分別,在於何時?由誰操刀?以至是不是由個人自己控制?換言之,反對自殺者所堅持的乃是「聽天由命」。那不免牽涉到宗教,因為如果本着「每個人皆是為自己而活」這種可能被認為是「自私」的立場而言,在宗教以外,並沒有「不容許自殺」的道理,最多只是一句「螻蟻尚且貪生」而已。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樂活知食 踢走都市病》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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