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是什麼?不是什麼?

顏寶倫醫生 | 2022-11-17

近年CBD(Cannabidiol,大麻二酚)一直是大眾焦點。
年初海關檢獲大量各種聲稱只含CBD的產品,但當中卻化驗出含有具毒性、受《危險品條例》管制的THC(四氫大麻酚;管有、販賣含有THC的物質就等同藏毒和販毒),政府亦於10月21日刊憲,將CBD列為危險藥物,管有和販賣含CBD的產品同屬違法,並將於明年2月1日生效。
CBD和THC都是從植物大麻裏提取出來的物質(統稱「大麻素」)。當中THC是毒品(記着T for toxic),在香港屬危險藥物,不論成份或濃度多少,販賣或管有都屬違法。THC是大麻中叫人high(有精神活性)的主要成份,令人上癮,會短期及長期地損害健康。THC對腦部所有組織和功能都有影響,包括產生幻覺、智力受損、焦慮抑鬱、專注力下降、感官扭曲(視覺、聽覺、觸覺、時間感);對腦部仍在發育的年輕人之毒害尤其嚴重。
那CBD又是什麼呢?為何CBD近年會成為商業新貴?為什麼政府要立法管制它呢?
CBD和THC是「兄弟」。若果沒有THC這大哥,相信沒有人會對CBD這小弟有興趣。CBD沒有精神活性,但因着和THC相似但有所不同,銷售者便取巧地聲稱CBD有放鬆、減輕焦慮、鎮痛的效用,卻是無害也不會令用家上癮,並以此謀利。在外國多地,眾多CBD產品是大生意、大商機、極具市場發展潛力。既然外國已經如此,我們為什麼要禁它呢?

銷售者取巧地聲稱CBD(大麻二酚)有放鬆、減輕焦慮等效用,以此謀利。

產品有大商機是一回事,但也必須肯定賣的產品就算不是有益、也至少要是無害,才能容許它在市場銷售。眾多產品裏的CBD,全部都是從種植的大麻裏提煉出來。當中THC跟CBD化學結構非常相似,在提煉CBD過程中,基本上極難得出純粹的CBD;結果就是大部分CBD產品都有THC這「雜質」混合在內。但THC是毒品,所以有THC存在的CBD產品都是毒品。產品成份說明當然不會說內裏有THC,但這說明可信嗎?販賣和管有含THC的物品就等同犯法,那何苦要犯這個險,接觸這些高危物品呢?
更要考慮若果CBD產品含THC,那其聲稱的益處和療效,很可能根本就是當中THC的「毒效」!另外,產品裏的CBD若果存放過久、特別在酸性環境,就可以自行轉化成為THC。使用這些CBD產品卻可能無端變成「吸毒」,實在無話可說。而若果將CBD加上強酸作化學處理,也可以成功地將CBD轉化成THC,變成製毒。考慮到這些因素,便理解到CBD真是不只無益、更是有害。
利益衝突
藥理研究發現CBD並不具有精神活性,服用後就是「冇反應」,不會令人high,也不應該會有銷售者所說的「療效」。眾多聲稱CBD對平常人有療效的研究,絕大部分都屬低質素,並且有明顯利益衝突。更嚴格的臨床研究和分析都不能證實其效用(即是無用)。但因為沒有也不需要有任何管制,銷售者在推銷其產品時定必「買花讚花香」,誇大其詞來吸引顧客。也要考慮所聲稱的藥效,根本是當中「雜質」THC所致。
CBD唯一已經註冊的藥用建議,就是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批准用於兩種很罕見的嚴重兒童腦癇症,並在更常用的抗腦癇藥無效時,作為二三線之用藥選擇,並非什麼靈丹妙藥。這建議跟大部分成人根本沒有任何關係。另外也有使用CBD於末期病患和癌症的痛症及刺激食慾之初步研究,但結果都是沒有明確功效,也肯定不比現存已獲證明有效的療法更好。
另一方面,世界各地都繼續有探索CBD特定療效之研究。以生理機制的理解來說,腦部各處都有眾多「大麻素接體」,理論上各種大麻素(包括CBD)都可以對其產生作用。外國也有眾多研究以小老鼠作對象,初步發現CBD或許有鎮靜效果。但人比老鼠複雜得多,不可隨意將老鼠實驗的結果套用在人身上。若果僅僅因為某些極初步發現,就將CBD視為一種隱世神藥,絕不符合科學實證精神。
CBD一方面並無明顯藥用療效,另一方面也有其副作用,包括肚瀉、疲倦、影響睡眠和胃口;也可以影響肝臟功能及跟其他藥物有相互作用。若果要認真地求證CBD的藥用療效,就必須以科學方法量化研究,並進行嚴格的臨床測試;若果真的有可能成為藥物被使用,那自然必須要有正規的註冊和監管(就像所有藥物一樣),絕非「冇王管」地將CBD濫用於各式各樣產品裏。
「踩界」產品
CBD產品的重要賣點就是「踩界」:似大麻但沒有違法,就更受愛新鮮刺激的年輕人歡迎。若果清楚CBD性質,就明白到即使沒有這些產品存在,大家的福祉都沒有因此受影響,大眾的健康也不會因此受損害;更可以免去在不知情下誤用了混在當中THC的風險。政府計劃立法監管CBD,將其列入《危險品條例》,也就是希望保護年輕人的健康、避免誤用毒品和誤墮法網。
也要說說CBD源頭:大麻。大麻是毒品,是毒害身體健康、破壞心智情緒、影響社交發展的毒品,禍害不用置疑。但因為其種植較容易,成本不高而利潤豐厚,吸引了眾多人以此謀利,更以「歷史悠久」、「天然草本」、「安全冇癮」(相對其他更毒的毒品)等似是而非的理由來自圓其說。
其支持者(銷售者)也懂得將大麻與流行文化接通,更與自由自主、平權、反權威、自然靈性、創作靈感等眾多正面價值聯繫起來。結果成功地令大麻在西方多地「大流行」,愈來愈多人濫用,到了禁之不絕的地步。
當地政府也唯有將其非刑事化、合法化,希望作損害控制,避免濫用情況繼續失控。但大麻仍然是毒品,以上狀況絕非代表它變得更安全無害。
監管禁制CBD產品,也是保護大眾、尤其是年輕人身心健康的未雨綢繆策略,確保大麻泛濫情況不會在我們社區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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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顏寶倫醫生_香港家庭醫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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