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燒傷護理與醫治
相信各位讀者都有煮食時被滾油濺到,或被熱水燙傷的經驗。皮膚接觸高溫後造成的外傷,一般由整形外科醫生護理傷口和進行外科手術。
在香港最常見到的燒傷病人都是家居燙傷。進食期間打翻食物、煮食時被器具或滾油燙傷,或在冬天被會發熱的家具例如暖爐及電暖氈燙傷等等,皆是比較常見的創傷原因。當熱源溫度愈高,接觸時間愈長,形成的傷口亦會較嚴重。意外後的急救處理,包括立刻遠離熱源(脫掉衣物、滅火等等),並且用室溫水連續沖洗傷口20分鐘。適當處理傷口可以大大減低受傷程度。
燒傷傷口可因深淺度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燒傷。一級燒傷的傷口皮膚泛紅,病患會感到疼痛,就如暴曬後的皮膚一樣。用燙火膏或蘆薈藥膏塗抹皮膚,傷口一星期內自然痊癒。二級燒傷分為二級淺層和二級深層傷口。二級淺層的傷口會有紅腫和疼痛感,亦會形成水泡。傷口經過醫護人員進行護理後,在兩至三星期內癒合。而二級深層傷口水泡會較大,甚至乎表皮脫落,觸碰傷口時疼痛感會較輕微,傷口呈現深紅色。深層的二級燒傷傷口如不接受手術治療,會需要較長時間癒合(三星期以上)。三級燒傷傷口比一級和二級都嚴重,皮膚呈白色或者黑色,沒疼痛感,需要外科手術處理。
如上文所述,二級深層和三級燒傷傷口要外科手術治療。
內容包括清創手術(清除壞死皮膚組織)和植皮手術。手術完成後,傷口會在一至兩個星期內癒合。當傷口完全癒合後,患者就會進入第二階段治療,那就是疤痕處理。
預防勝於治療,把熱源遠離小孩,學習適當燒傷後急救,形成傷口時盡早求助於醫護人員,都可以減低燒傷的後遺症。
作者為整形外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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