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無差別殺害」血案 解讀「評估危險人物」大法
香港是一個資訊自由開放的社會,港人可從各種渠道接收世界各地新聞,知悉幾乎所有地方都曾發生過嚴重暴力傷人事件,當中有些傷亡慘重,觸目驚心。
本月內地大約兩周內連續發生三宗大規模襲擊事件,造成多名無辜者死亡和重傷,所以引起公眾議論,商討防止和減少這些不幸事件再發生的機會──防範和偵測潛在危險人物的存在。怎樣評估一個人有多少危險性?
評估一個人有多少危險性?實在極不容易。以前有幾位知名法醫精神科專家曾說:「去評估危險性是危險的!」意思是這種評估十分困難,而且出錯機會也很高,因此在實際情況下,不能過分解讀,但有總好過無。
評估危險性可分為三個層面。一、個人暴力程度;二、環境誘因;三受害者的因素,從三個角度去觀察,綜合評估危險性的高低。
首先,一般人錯覺認為精神病人較普通人危險,但有足夠數據證明,在比例上精神病患者的暴力傷人事件,比所謂「正常人」少。不過,大家要特別留意幾種精神病對患者在行為上的影響:一是有「被迫害妄想症」患者,有時因環境刺激,或會對周遭的人,產生激烈反應,甚至出現暴力。這類病人一定要接受治療,以免衍生大家都不願見到的後果;二是酗酒的人,他們在「半醉半醒」間,精神混亂,很容易在挑釁下,不能自制,以過分武力對付所憎惡的人;三是「羊癇瘋」(癲癇,Epilepsy),患者在病情突發時,精神行為會不由自主,或許會意外傷人。
反而,對社會安全構成較大威脅的,不是精神病人,而是「性格偏差」(人格障礙症,Personality Disorders)的人,雖然屬於精神科範疇,但沒針對性的藥物治療。這種「性格偏差」又可細分為「反社會性格」,他們對其身處社會的法制規條和道德觀念,採取敵對態度,甚至特意「反其道而行之」。另一種是「性格暴躁」的人,他們會因小事和別人發生激烈爭執,容易「一言不合,繼而動武」。這些「惡爺」狹路相逢,可能因小事而猛烈衝突,殃及池魚。還有,一直被人視為「好好先生」,遇事始終逆來順受的人,當內心怨憤超過「臨界點」,就會如睡火山出人意料地爆發,可能做成預期之外的破壞。
憤而尋仇報復
上述是着眼於個人問題,而環境誘因亦絕不可忽視。或者有人驚異於報紙標題用字,所描繪的「無差別殺害」。其實,大小和有預謀或突發事件,都和當事人身處的場景有密切關係。在香港家暴是司空見慣的,肇事地點多數屬居住質素較差的地區。本地家暴事件多牽涉夫妻感情糾紛,經濟拮据;而會株連下一代,形成令人不齒的虐兒事件,尤其這些受害者多是弱能人士,例如:自閉症、過度活躍症或弱智。家長沒有樹立好榜樣,反而營造負面影響,禍延後代。部分職場都是一個充滿暴力的地方,同事之間的競爭,排斥異己,形成恩怨,有人或許會覺得自己含冤受屈,飽受欺凌,感覺受到極不公平對待,憤而尋仇報復,在美國便有不少被解僱人士持槍擊殺前同事的案件。學校欺凌事件在各地都是家常便飯,這不但阻礙教育的正常發展,有害青少年的心理成長,甚至會間接促成學童自殺及校園暴力。
綜合上述3種情況,施襲者和受害人大都相識,但並不咬弦,經常碰撞,累積矛盾,在偶然事件中,互不退讓,釀成衝突,最後演變成不可挽回的兇案。所以,坊間流傳的「無差別襲擊」並不常見。最近,內地發生的殺人事件,因真實資料有限,專家無從作客觀分析評論;而香港近年最觸目的慘案,是一個正接受精神科治療的人,在九龍某大商場突然發難,刺死兩名路過的女途人。當時社會的輿論嘩然,但很快便沉寂下來,因這種飛來橫禍在本地尚算罕有。雖然大部分受害人都是無辜,在少數事件中卻要負上一定責任,例如:首先作出挑釁性的說話和動作。
要辨識「危險人物」實在不容易,包括有病和無病在內,要作出準確的評估,然後分門別類去處置,幾乎無從着手,因為目前無標準可依,而世界各地的情況,也有相當大之差別。上文已闡述無病人士犯案還比有病人士多。精神科醫生都會累積經驗,充分掌握病人病歷,觀察各種恐嚇性的身體語言;如在其眉梢眼角中,目露凶光,讓評估人員也感到膽戰心驚,便心中有數,加上參考他們的暴力紀錄(前科:次數和嚴重程度,因為這是目前最有參考價值的指標),評估當事人的「暴力傾向」或危險性。
撰文 : 陳仲謀醫生_香港精神健康議會召集人、香港精神健康促進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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