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的角色和作用

張旭紅 | 2024-01-12

2022年12月政府公布了《基層醫療健康藍圖》,銳意改變香港醫療體制「重治療、輕預防」的情況。筆者相信所有人都同意護士在基層醫療健康護理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南丁格爾,現代護理之母,早在1870年代就提出護理工作應該延伸至醫院之外的理念,她認為「護理不是只被動的去照顧病人,而是主動的去思考所有人的康健之道」。1980年美國護士協會將護理學定義為:「護理學是診斷和處理人類對存在的或潛在的健康問題所產生的反應的科學。」護理目標是在尊重人的需要和權利之基礎上,提高人的生命質量,它通過「促進健康,預防疾病,恢復健康,減輕痛苦」來體現,不僅維護和促進個體健康水平,更重要是面向家庭、社區,為提高整個人類健康水平發揮應有作用。

隨着基層醫療護理不斷進步,護士在基層健康護理發展中的角色及作用,都有了極大轉變,從以醫院變為以社區為基礎,走出醫院、走向社區、走進家庭;從以疾病變成以健康為中心、以人口需求為重點、主動參與和以預防為主。護士角色從醫院內護理病人的專家轉變成教育家、護理統籌/個案經理、臨床專家/顧問、導航者、倡導者和研究員。

因着18區地區康健中心的成立及《基層醫療健康藍圖》的推出,賦予了基層健康護士全新角色,我們要在地區康健中心為市民提供促進生命全程的預防保健,向公眾推廣一人一家庭醫生及以個人為中心、以家庭為單位的護理計劃,通過運動、社會心理干預和其他綜合療法,進行非藥物的干預,並透過賦權使市民達到最佳健康水平。

作者為香港社區及公共健康護理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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