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筆的故事

好幾次在公開場合,講過一個勵志故事,知道的人,都稱之「鉛筆的故事」。
1996年,我進入法律學院後第一次大考。謹慎起見,考前在課堂上公開向系主任查詢考試各項細節,包括是否允許用鉛筆答卷。
用鉛筆是為了整潔,寫錯了可擦掉重寫;事後證明,印象分原來也是整體分數考量因素。得校方確認,考試前準備一整扎削尖的鉛筆及兩個擦子膠,當然也帶備一支原子筆,以便在卷上寫名字、考生資料等等。校方也特別允許考生攜帶一本英文字典,以防執筆忘字。
考場是一個偌大課室,考生排成一行行,每行中間有一條通道,與一般考場無異。現場有一位女性監考,之後得悉她的名字是H。
H宣布考試開始前,指示考生將身份證擱在桌子右上角,考試便正式開始。H在試場穿梭遊走,核對考生身份,也翻看各人的字典,搜尋裏頭有沒有夾着作弊工具,對每一個考生都是如此。直至她來到我面前……
看過身份證,H執起我的字典翻閱。這翻閱帶一股狠勁,最終她更拈着封面猛地搖晃,像要從被鋪抖出跳蝨,似要把一切不可見人的秘密抖出來;很顯然,她對我特別關照。
作為一個演藝人、戲子,根本與法律學院不匹配;你憑什麼在這裏考試?這就是我當時的感覺。也許是我多疑吧,就算是歧視,也是能夠理解;畢竟,自己身份卑微。用這種資歷進入法律系,當時是一種「破格」。考試一共3小時,考了45分鐘,H突然站在我桌前,問:「你不可以用鉛筆作答。」我說:「考試前已問清楚校方,可以用鉛筆。」旁邊幾個同班學生搭嘴:「對啊!我們可做證,教授是這樣說。」
H散發無上權威,喝令幾個學生:「你們再出聲,我就取消你們資格。」她用上英文「disqualify」,不平之鳴立即被鎮壓下去。
我向H哀求,可否給我一本新的簿子?我可以重寫。她說不行:「你用原子筆,在正中間劃掉鉛筆的答案唄!」這樣,我的考卷變成一個大花臉,還是要重寫一遍。
好想哭,好想反抗,體內每一個細胞都鼓勵我抗爭、慫恿我和她大吵一場。但理智告訴自己,我只會是最終輸家,輸掉一切努力,輸掉改寫命運的機會。強抑淚水和憤怒,我擦去45分鐘的答題,忍痛抖擻心情,重新出發,用餘下時間回答所有問題,還剩下15分鐘覆卷。
過後,同學圍攏一起,建議向校方投訴,大家的正義感,我心領,但這並不是我發圍的時候;要面對的,仍有漫長的路。那一年以及往後許多年,我都考上全級第一。每一年在台上領獎,都看到一個校方職員送上獎狀,她總是低着頭,不敢與我直視。她就是H。
每一次,我都告訴自己,如果不能忍一時之氣,就永遠是輸家。漸漸,我不再對H存在怨懟;對她最大的懲罰,就是我的成功。
2025年9月20日,我站在香港大學演講廳,為「她殺、她活,血腥奇案下的女性兇手與幸存者」刑事法律專題主講。赫然,H是座上客;看到熟悉的臉孔,我問大家,還記得「鉛筆的故事」嗎?內心的熱血一陣湧上,這不正是大好的機會,把H「介紹」一下嗎?
然而,我接着說下去的一句話是「愛與慈悲才是寬恕的真諦」。
沒太多人明白我在說什麼,但見H從繃緊的神情中,鬆了一口氣。我終極地考驗了自己,體會什麼叫做「忍辱波羅蜜」。當自己站在得勢的位置,在公審和寬恕當中,我選擇了後者;放過別人,也讓自己放下。鉛筆的故事,就此寫上一個圓滿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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