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指供佛

曾幾何時,大眾辨識真假僧人,會看戒疤。年過50的人,仍會說:「他頭上沒有戒疤,不會是真和尚。」這個用肉眼分辨、提防假冒的「商標」,再無用武之地。尤其是因為1983年中國佛教協會明文禁止燒戒疤。自此,這種既是自殘身體,又與佛法毫無關係的行為,只見於香港和台灣。
三、六、九、十二處的「灼傷疤痕」,顯現出不同程度的決心。頭頂十二個「洞」代表修持最嚴謹的菩薩戒,斷絕人間一切享樂,普渡眾生。其中深意,不單讓這疤痕能時刻自省受戒之身;香火炙灼椎心之痛,喻作即使有熱鐵輪盤旋頭頂,也不退道心。
其炙燃之法,是在赤裸的皮肉上面,放置綠頭般大小的佛香,再點燃之。香火殆盡之時,皮膚已經嚴重損壞,毛髮永不長回,留下終生的烙印。
疤痕因受戒而來,被稱為戒疤,亦叫香疤。用同樣方法,也可用來燒手臂(理論上也可以燒腳);分別是要讓別人看得到,還是看不到,是有疤自己知,還是公諸同好。
強中自有強中手,發展下去,還赫現了18個洞的高人,傲視同儕。更極致的,還有燃指,把整根手指當成蠟燭般燒滅;用紗布包裹着手指,放上燃料,先是指尖起火,一直燒到見骨,再而聽到非常細微的「啪」一聲,第一關節指骨斷落。有些人會到此為止,亦有人繼續多燒一節,最後只剩下一丁點骨肉。
我認識一位法師,他是聖一老和尚的高足。他不吝與我分享,其燃指供佛的故事,也讓我們(我和一位新聞記者)見識過他的指頭。我已經忘記,他是「供」了一節還是兩節,反正就是左手第四個指頭吧。
法師也給我們講述紫色袈裟的故事,那是慈禧太后賜給虛雲老和尚的寶貝,後來再傳予聖一長老,輾轉交由他守護。這又是一個傳奇故事。
虛雲老和尚,也是燃指供佛的經典人物。用焚燒骨肉的方法,彰顯其對父母的思念,功德報佛。
引人入勝的殊聖故事,稍為停一停,研究歷史又是怎樣說的?環顧一下,為什麼除了中華佛教,並沒其他地方的佛教,會幹這事?一切起源於南北朝的梁武帝,他將佛祖釋迦牟尼的戒律,大刀闊斧地作出改動。現今寺院,仍然經常禮拜的「梁皇寶懺」,正出自於這位篤信佛教的開國君王。最後,梁皇是餓死的,眾叛親離。
梁皇固執於己見,認為食肉不仁,遂將佛祖的「不殺生」戒律擴大,頒布了《斷酒肉文》,禁止人民食肉、蒜頭五辛等,動搖了佛教的基礎面目。
之後,為了防止僧侶逃走,以頭頂烙印作為認別;頭上有香疤者,無所遁形。戒疤,曾經是行政措施。
看到這裏,就明白中國政府禁止戒疤的原因了。
身體髮膚受諸父母,相信沒有爸媽,會願意看到孩子自殘。同理,佛祖曾經對葛拉瑪人這樣說:不可以因為「常常聽人這麼傳說,就信以為真」、不可以因為「有經典作依據的,就信以為真」、不可以因為「是導師或權威所說,就信以為真」、不可以因為「是大家遵奉的傳統,就信以為真。」
當每一個人都說國王的新衣好看,誰敢說不?愚忠、愚孝、愚從,發現自己的信念是一個謬誤,這才是最殘忍的。
罪過、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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