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翁靜晶

翁靜晶 | 2025-11-11

這段時間反覆思考,歷來被綁架的人,是否只限有錢人?得出的結論倒十分有趣。

原來各類型綁架,除了贖金綁架,還包括政治綁架、追債綁架、尋仇綁架、爭奪撫養權綁架……林林總總、五花八門。

隨着時勢發展,現在除了綁架活人,也開展了綁架死人的新產業。

先夫劉家良,不幸也成為被綁架的死人,化了灰都不放過他。

事件曝光之後,收到社會各界慰問。幾十年夫妻關係,縱使如何懂得放下,難過總是少不免;尤其,這件事多多少少因為我得罪人而起。所以,這就是一宗報復綁架!

因此,我開始胡思亂想,案中另外兩個受害人,是否也因為我而遭逢厄運?

A君,是我兒時的好朋友。他比我大11年,他當我是小妹妹,我則當他是傾慕偶像,他不單是我的大哥,也是很多人的大哥,威風八面。我曾經在某報的專欄,連載自己和他的故事,我將他隱名為「十三少」,是我不能抹去的童年回憶。

警察告訴我,這幾宗綁架,沒任何關聯。但我的確認識十三少,總覺得背後疑點重重。

B君,也是一個我認識的人。劉師傅的15個骨灰龕,多得他答應減價,整體價錢,當時是300萬,絕對是友情價。他也遭遇同樣不幸,難免會猜測,會不會因為這個「友情」而付出了代價?

累人累物,非我所願,自己的事情可以放下,卻不可以代表其他受害人的家屬去放下,唯有希望警方的說法是對的,事件與我無關。

前幾天,與法國駐港總領事午餐。總領事是一位高挑的女士,藍眼睛金頭髮,苗條又優雅,然而柔弱的外表,包藏着一個鐵娘子。她對我說,拒絕支付贖金,絕對是正確做法。法國政府對待人質綁架事件,一貫政策也是不會向綁匪屈服;只要開了先河,付過一次贖金,整個國家的人民,都會成為受害目標。

綁匪向我發話:「不應該在媒體上講那種說話。」他言下之意,就是不滿我鼓動受害家屬。綁匪認為我的言論,令家屬變得立場強硬,拒絕付錢。他們用了一年時間踩線,花了50萬港元行動費,就會付諸東流。

竟然埋怨我,害他們損失了用來犯案的「血汗錢」!

我回覆:「你今次要虧大本了。」一個完美的盜墓行動,卻選擇了錯誤的受害人。A君、B君與劉君,都不是有錢人,遑論是城中富豪。

可能是觸動了詐騙集團的神經,對方擲出刺耳的幾個字:要「綁架翁靜晶」。

有一位幽默的朋友,提議我這樣回應:「我可不是一瓶骨灰那麼容易對付。」的確,骨灰是任人魚肉的,無論你生前如何武功蓋世,死後遇上這等懦夫,也是無可奈何。他們是欺負死人、恐嚇女人的懦夫。

死人,每一個都是差不多;女人,卻不是每一個都不懂反抗。

最後,還有一類綁架,就是人才綁架。八十年代,北韓派人到香港綁架南韓影星崔銀姬以及導演申相玉,讓二人發展北韓電影事業,結果兩人不負厚望,為北韓贏得第一個國際電影獎項;這些內幕,當然都是二人逃走之後,出版回憶錄,大家才知道的。

當中的啟發,是這種「搶人才」方法,與現今柬埔寨的詐騙樂園,有異曲同工之妙。

分析完各類有趣的綁架案,希望最終不會輪到自己出「回憶錄」:我在柬埔寨的日子。

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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