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去除認知偏誤?

陶國璋教授 | 2026-02-23

思考方法的課堂,往往有以下預設:給學生介紹各種不同的認知偏誤,學生就自然能自我糾察,減少犯上這些偏誤,提升思考能力。問題是要人發現自己的認知偏誤本身就非常困難,這甚至本身就是一種認知偏誤,叫做「偏誤盲點」(bias blind spot)。

既然人有「偏誤盲點」,那我們是不是就沒有可能去除偏誤(debias)?

傳統教授方法的問題,在於把「去除偏誤」這概念收窄在「個人」範圍之內。教授認知偏誤,目標就是希望學生能憑一己之力,反省自己的思考,發現自己的偏誤。當人有「偏誤盲點」,這種方法似乎就不能做到「去除偏誤」這目標。

其中一個解決方法,是我們可以擴闊「去除偏誤」這個概念,不再把這個概念局限於「個人」範圍之內,而是利用環境與制度達至「去除偏誤」這效果。這怎麼說?

兩位研究批判思考教育的學者Kenyon和Beaulac,提出我們可以從4個層面來理解「去除偏誤」這概念:

層面一:學習者在思考時就已經去除偏誤。例如在招聘委員會的討論中,學習過「認知偏誤」的每個成員,都能在思考時已經完全沒有任何偏誤。(純個人層面)

層面二:學習者在思考時仍有偏誤,不過能透過事後的自我糾察,發現偏誤並加以糾正。例如在招聘委員會的討論中,每個成員自己下了決定後,再作反思,成功糾正自己的偏誤,作出沒有偏誤的決定。(純個人層面)

層面三:環境上加上一些提示和推動(nudge),提醒學習者在特定情況下要刻意去除偏誤。例如在招聘委員會開會的枱上放一盞紅色燈,當討論到少數族裔申請者時,紅燈會亮起,以提醒成員應該刻意試一下,把他當成一個主要族裔來看,看看如果他不是少數族裔的話,會不會值得獲這份工作。(半個人層面/半環境層面)

層面四:因為人知道自己一定會有偏誤,所以可以制定一些制度來避免偏誤的出現。例如在招聘時,刻意不讓招聘委員會知道申請者的姓名,也不讓他們看到申請者的照片,使大家不知道申請者是不是少數族裔。這樣的話,就能在制度上,避免委員會成員跌進會產成認知偏誤的處境。(非個人層面/制度層面)

傳統教授思考方法的課堂,都以層面一和層面二這些純個人層面來理解「去除偏誤」這個概念,惟以這作為教學目標,研究發現成效不彰。例如研究顯示,即使是給大學招聘委員會的成員上了一系列「思考偏誤」的課堂,在真的做決定時,這些思考偏誤仍然存在,甚至研究種族歧視的學者,在招聘時也不能完全避免帶種族歧視的決定。

所以Kenyon和Beaulac就提出,要真正避免偏誤,正確做法是我們在研究過思考偏誤的產生機制後,盡量在環境璄(層面三)和制度設計(層面四)上作出合理安排,以求減少認知偏誤的產生。當中最有力的自然是層面四:因為它不是思考怎樣讓人不再在思考時有偏誤,而是直接思考怎樣的制度,方能使人不會掉進產生思考偏誤的處境之中,可說最為有效的方法。

當然Kenyon和Beaulac也強調,層面一和二仍然可以是思考方法課的教學目標,重點是不應只把學習思考方法限制於個人層面,環境和制度設計也是重要(甚至更重要)的方法,以求去除偏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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