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衰竭自我管理

心臟衰竭嚴重程度可透過國際分類系統評估。紐約心臟協會(NYHA)根據症狀分為四級:一級無症狀,日常生活及運動正常;二級輕微症狀,劇烈活動時氣喘或疲倦,休息後緩解;三級日常生活受影響,輕微活動即引發症狀;四級最嚴重,即使休息亦有症狀。
亦會據心臟功能分類,以超聲波測量射血分數(EF)為指標:正常人約60%,EF>50%為射血分數保留型心臟衰竭(HFpEF);EF40-50%為輕度減低;EF<40%為射血分數減低型心臟衰竭(HFrEF)。不同類型有相應治療。
現代指引推薦「四大支柱」藥物,包括調節RAA系統、血壓和體液平衡藥物;針對礦物皮質素受體、減低對心臟損害的礦物皮質激素受體拮抗劑;減低心跳和血壓、心臟負荷的β受體阻滯劑;原治糖尿病、經研究發現對心衰竭患者具保護作用的SGLT2抑制劑。盡早聯合使用這4類藥物,並在患者耐受下逐步加大劑量,能顯著改善心臟功能、減低住院及死亡風險。治療為長期過程,縱改善亦不宜自行停藥或減量。
冠心病嚴重者可進行冠狀動脈介入治療(通波仔)置入支架;心律問題可能須消融術或植入起搏器;特定射血分數減低患者,心臟再同步治療(CRT)裝置可改善心室同步收縮,提升泵血效率。自我管理至關重要,部分藥物也對血壓和心跳有影響,患者須每日監測體重、血壓及心率,發現異常(如血壓<100mmHg或心率<60次/分)應及時就醫調整藥物;水份攝取宜控制在每日約1.5公升(包括湯水),避免過多引發水腫或過少損害器官;鹽份須嚴格限制,建議自宅烹調;運動應適量,以緩和活動如散步、太極或拉筋為主,避免劇烈運動。
作者為心臟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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