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侶打鬥醜聞 「共業」大諷刺

翁靜晶 | 2026-03-17

「共業」是一個佛教詞彙,意指眾生因共同創造近似的善業或惡業,而於同一時空一齊受果報。這股共業之火,往往延綿不絕,禍及子孫。

近期社交媒體的熱話,莫過於竹林禪院在《梁皇寶懺》法會期間,兩名僧侶竟因口角演變成肉搏,最終一人負傷送醫,另一人則被送官法辦。

網民的點評最是精闢毒辣:「打贏進警局,打輸進醫院」、「不為狗肉為財色」、「十八羅漢現真身」。

此類荒唐事並不鮮見,尤以殯儀館行業為甚。本地僧侶與內地來港的「臨時工」,常常因爭奪地盤利益而大打出手。靈堂內的監控畫面,竟然成了殯葬從業人員枯燥生活中的另類戲碼。

竹林禪院向來是非不斷。開山祖師融秋大和尚曾與麾下尼姑暗通款曲,並於禪院內誕下數名骨肉。迨至第五胎,尼姑因難產而亡。這些在禪院長大的「和尚後裔」,最終與出家僧眾爆發權力爭奪戰,訴訟經年,至今未止。

佛門淨地不再清淨,本身就是一場「共業」。案中的《梁皇寶懺》則是另一樁業力。各寺院法會時節多有重疊,導致人手匱乏,只能仰賴外援。期間入境處出動人員緝捕非法勞工,往往手到擒來,絕不落空。

《梁皇寶懺》原名《慈悲道場懺法》,非佛陀親傳,而是南北朝梁武帝為超薦亡妻郗后託高僧編撰。相傳郗后生前嫉妒成性、毀經殺生,死後墮入惡道化為巨蟒。梁武帝夢見亡妻滿身鱗甲、遭蟲蟻唼嚙,哀慟求援。武帝夢醒後遂命寶志禪師等高僧纂集懺法,羅列千尊佛名,日夜禮拜,終令郗后憑此功德轉生天界。

此事正史均無記載,純屬「佛教感應傳說」與「民間文學」。及至明清時期的《梁武帝演義》、《郗氏寶卷》,更把情節進一步地豐富化、戲劇化。因為對於佛教而言,這個故事是極佳的「宣傳廣告」,用以強調懺悔功德與超度的可能性。

宗教商業

一介罪孽深重的女子,竟能透過外力超拔而羽化登天。經皇權背書後,即「榮登」為最具信譽的「商品」,被尊為「懺中之王」。寶懺自此遂成為中土佛教自創的經典,規模亦最宏大,風行千年而不衰。

「懺」即反省。面對過錯至誠懺悔,以期獲得赦免,脫離惡道而投生善處。然而依佛陀正法,懺悔必須由本人由衷而發,絕無他人代勞之理。懺悔的最後契機止於斷氣之前;一旦命終,業力已成定局。縱有權傾天下之勢,亦無法代亡者洗刷罪業。所謂「超度」,本質上是為了撫慰生者,實則難改亡者之業。因此,原始佛教教義中本無此說。

此一邏輯與天主教、基督教乃至回教不謀而合:皆需信徒親身懺悔。天主教把「臨終懺悔」視為莊嚴聖事;回教亦強調臨終靈魂滌除,方能歸回真主。

繁瑣奢華的法會扭曲原意,卻給了信眾虛妄希望,更為寺院創造龐大商機。如此缺乏實效的「宗教商業」,卻受萬眾追捧,這本身就是一場深重共業。

若非這場禪院武鬥,筆者亦不會動筆。因果環環相扣,冥冥自有定數。法會是寺院營收支柱,獲益最豐者,莫過於坐收紅包的僧侶。拜懺淪為報案,傷僧那句「我是不會和解的」,成了最辛辣的諷刺。看來,這場法會中最需要懺悔的,原來不是那些引領企盼的信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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