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忌諱談生死 年輕人事不關己? 預設醫療指示理解與迷思

勞思傑醫生 | 2026-08-03

本欄之前向讀者介紹過預設醫療指示,在政府積極推動下,現已於上周五啟動,予有需要病者及家屬適當的法律保障。全球各地包括鄰近的深圳亦早已陸續推行,在新加坡更可將簽妥之指示納入市民電子身份證內,以作適時處理。

醫學日益猛進,生老病死仍是不變定律。身患危疾者在治療抉擇及安走人生旅程時,若能在妥善解說及輔導下早作準備,病者及家屬自會更心安。醫護人員當然要予以配合,掌握好預設照顧計劃及醫療指示之關鍵,因應病者及家屬所需而制定。

預設醫療指示,可為病者及家屬在三大主要情況下,選擇不進行或不繼續維持生命治療:

1.當病情到了末期,即嚴重病患持續惡化、至不能逆轉的時候,而治療已告無效,預期壽命短暫;

2.持續植物人狀態或不可逆轉之昏迷;

3.罹患了其他晚期及不可逆轉的病患,而壽命亦已受限者,如晚期腎衰竭病人、晚期運動神經元疾病等。

醫患及家屬須溝通

維持生命治療,在病人臨終階段、藥石無靈時,往往只徒增痛苦。預設醫療指示,可容許精神健全者或非精神健全者之家屬,在以病人最佳利益為考量下,在以上三種情況,拒絕接受心肺復甦術或維生治療。維生治療涵蓋人工輔助呼吸、血液製品、心臟起搏器、透析治療、人工供給營養及水份等等。這些治療決定可透過預設照顧計劃,及早定下指示。

生命誠寶貴,在維生治療之抉擇及取捨上,當然不是件易事,需要醫護人員、病者及家屬好好溝通。在落實簽訂預設指示時,必須小心仔細講解各治療方案之利弊,盡量取得病者及家屬的共識。講解需要耐性,決定亦需要時間,不宜倉卒,慎重為上。理智上,家屬可能完全明白維生治療只會徒勞無功,但情感上可能會拿不定、放不低。病人及家屬不必擔心,因若有任何情況轉變而欲更改決定時,指示可修訂或撤銷。當了解清晰及明確簽訂後,預設指示可保障病者自主意願及家屬取向,從而得到應有的安寧與尊嚴。

預設醫療指示可為病者及家屬在特定情況下,選擇不進行或不繼續維持生命治療。(網上圖片)

經多年推動下,預設醫療指示雖已較為社會認識及接受,但仍需多作講解,以致普及。不論中外,坊間對預設醫療指示仍有不少誤解或迷思,現逐一稍作解說。首先,民眾可能普遍認為,長者懼談生死,預設醫療計劃或指示之討論會是一大忌諱;其實相反,有不少老友記坦言不怕死亡,只害怕臨終時蒙受不必要痛苦。

另一常見誤解,是認為長者理解有限,不會明白箇中複雜考量而作出錯誤決定。現今長者其實很多已是有知識一輩,只要耐心闡述,預設指示應該不難明白。醫者應明白在老人醫學裏重中之重,就是了解老友記最着緊什麼。個人化的嚴重疾病溝通,便是由患者出發點考量,此角度在長者來說,至為重要。

有趣地,亦有不少朋友反過來以為,預設醫療指示只是適用現今超級老年化社會裏之精靈長者,年輕者並不適用。事實上,危疾不只局限於老人家,年輕者亦不能幸免,不少危疾更有年輕化趨勢。當壽命長度與生命闊度不能兼得時,生活質素可能更為重要。當然,活着便是希望,但天為生命定壽元,很多時不得不未雨綢繆,早作兩手準備。

未雨綢繆可作更改

另一誤解正正是覺得時間尚早,不需要過早決定。天有不測之風雲,若驟然喪失思維及認知能力,重要決定便要假手於人,可能拖累至親家屬。當然有患者選擇既來之則安之,此觀點亦完全理解;然而,預設照顧計劃可隨時商討,絕對沒有即時簽署指示之壓力。反而往往是作了所需之危疾溝通,當危急關頭之時,便可即時作出重要決定。

此外,不少推動預設計劃及指示之障礙,源於文化或社會觀念,誤以為簽了指示便等同放棄,或不作急救便是不孝或大逆不道。生死教育至為重要,期待下回與讀者再作探討。

撰文:勞思傑醫生_香港醫學組織聯會榮譽會長、老人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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