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暴亂現象的理論

在現代社會學與政治學研究,暴亂(Riot)與破壞性集體行為,早已不再被簡單歸咎於「群眾的非理性」或「純粹的犯罪衝動」。參考近年來關於「認同思維」(Identity Thinking)與認同政治的學術探討,現代社會學傾向將暴亂視為一種社會結構性病徵的爆發,以及群體認同受長期壓抑或蔑視後的極端表達形式。
現代學者如雷徹(Stephen Reicher)提出了精細社會認同模型(Elaborated Social Identity Model,ESIM)。該理論指出,暴亂中的群眾不僅沒有失去理智,反而是在一種「新興的社會認同」下進行高度結構化的行動:
一、界線與目標的精準性:觀察現代社會的暴亂可發現,參與者的破壞行為通常具有高度選擇性,往往針對特定的象徵物(如代表跨國資本的銀行、代表國家機器的警車或政府大樓),鮮少無差別地攻擊普通民居,這說明群體行為受到其共享的「社會認同」所規範。
二、群際互動的催化:暴亂往往在「內團體」(示威者)與「外團體」(通常是執法者)的互動中升級。當執法機構將所有示威者視為同質的潛在威脅,並施加無差別的強制力時,會促使群眾內部產生更強烈的命運共同體意識,進一步鞏固其對抗性的認同。
探討暴亂深層動機時,「認同思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德國社會學家霍耐特(Axel Honneth)在「承認的政治」(Politics of Recognition)中指出,人類不僅需要物質滿足,更需要社會尊嚴與承認。當特定社會群體(如少數族裔、底層勞工、邊緣化青年)長期面臨系統性歧視與社會排斥,會經歷深刻的「蔑視經驗」(Experiences of Disrespect)。
特德羅伯特格爾(Ted Robert Gurr)在其經典著作《為何人們會叛亂》中提出,引發暴亂的關鍵並非「絕對的貧困」,而是「相對剝奪感」。這是指人們「預期應該得到的價值」(Value Expectations)與「實際能夠得到的價值」(Value Capabilities)之間的巨大落差。
當一個群體基於其國民身份或社會承諾,認為自己理應享有一定的經濟流動性或政治權利,卻在現實中因體制障礙而處處碰壁時,這種落差就會轉化為強烈的挫折感。在現代都會中,貧富懸殊的擴大、階級固化,往往是觸發群體暴力最危險的燃料。
著名美國社會學家尼爾斯梅爾策(Neil Smelser),把集體行為的爆發視為多個結構性條件層層疊加的結果:
一、社會的現有結構提供了衝突的可能(例如高度集中的貧民區)。
二、經濟衰退、失業率高企或司法不公等長期未解的社會矛盾。
三、群眾共同將問題歸咎於特定對象(如某項政策、某個族群或警察暴力),這正是認同思維發揮作用的階段。
四、通常是一件偶發的爭議事件(如執法不當的影片流出),成為點燃火藥桶的引信。
現代社會學不再將暴亂視為無病呻吟或隨機治安事件。暴亂本質是結構性怨憤(經濟與政治資源分配不均)與認同思維(社會承認的匱乏與群際邊界的固化)激烈交織的產物。
正如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所言:「暴亂是不被傾聽者的語言(A riot is the language of the unheard)。」面對現代社會的暴亂現象,僅憑國家機器的武力鎮壓,往往只能換來短暫的平息。唯有深入理解群體背後的「認同危機」與「相對剝奪感」,並透過制度改革來修復社會階層之間的信任與承認機制,才是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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