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卑亦不亢

碰到一個中文用詞問題,想了良久,竟然找不到答案。
譬如,我們在完成了某一件事情之後,或達致某一個成果時,自己感到做得還可以,除了覺得滿意之外,尚有點兒沾沾自喜,甚至有些飄飄然,心中自問值得褒獎。那種想法,應該怎麼樣形容?我殫精竭慮,百思不得其詞,因為能想到的用詞,都感覺不大貼切;而不貼切的原因每每是,看來表達得太「亢」,也就是,過分地意氣風發了。
上述情況,一般人會用的形容詞是「自傲」,例如說,「改革開放後至今四十多年,中國的成就有目共睹,身為中國人,我們都感到自傲。」這樣說無可厚非,只不過用上這個「傲」字,未免有些「不謙遜」味道。
查「傲」的本義是指輕視、不尊敬、倨慢的態度。例如用於「驕傲」、「傲慢」時,都有「不可一世」的意思,頗氣焰囂張。
再者,中文的「自傲」本來含有貶義,例如《儒林外史》第四十五回:「你們平日原該聯絡,這都是你令兄太自傲處。及到弄出事來,卻又沒有個靠傍。」「自傲」是一種缺點,可令人反感,以致「弄出事來」之時,再沒有人可以依靠襄助。
然而,現今大家經常都將「自傲」掛在嘴上。那可能源自外語的影響。英語有說「I am proud of you」(我因你而感到驕傲)。這裏的「proud」其實屬hubris(傲慢自大),乃所謂「七宗罪」之一。他們仍然直截了當地使用「驕傲」一詞,可能是因為外國人認為當仁不讓,絲毫不用客氣。
除了「自傲」,中文還有沒有其他可以選用的詞語?看來,大多數能用上的都過於妄自尊大,有些甚至比較「自傲」更為不收斂而不可取。例子有如:自得、自滿;亦有如:自大、自負;更不用說另一些宣之於口的,諸如:自誇、自詡、自矜、自衒、自贊。數來數去,也許「自豪」還勉強適合可用。因為「豪」可以解作「出眾」,稍為減免了瀕於「驕傲」的自我取態。《三國志.魏書.呂布傳》:「君以千里之眾,當四戰之地,撫劍顧眄,亦足以為人豪。」
香港也許受到西方思想影響,近年來有好幾座樓宇的命名中,都用上了「傲」這個字。可能那是因為發展商在自誇、自詡:言下之意,任何人若能買得起或住得上這幢房子,乃是值得「驕傲」之事。看在一般人眼中,尤其是那些正在輪候公屋的,或是沒有能力置業者,狂妄自大,莫過於此。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樂活知食 踢走都市病》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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