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撫養非戰場
很多人在離婚後都會決定共同撫養子女,這本來是好事,就像社會福利署的宣傳提示:「夫妻緣不再,親子情永在!」
然而在實踐過程中,對於很多無法互相包容的父母來說,共同撫養有時會變成一個沒完沒了的戰場。
最常見的現象,就是父母在探視安排無法達成協議,不斷告上法庭,很多孩子就在父母長年打官司的壓力下長大,直到18歲成年才停下來。
一個9歲女孩,每周父親來探視時,就又吐又拉肚子,鬧得不可開交。好不容易才讓她用語言來表達,她說:「我父母是天敵,我必須加入母親,她才有能力打贏父親!」
父親不解,他說:「我只希望多親近孩子!」
孩子卻認為:「我覺得他只想把媽咪打暈,然後把我搶走!」
父親愈想接近孩子,孩子就愈拒絕他。父親覺得孩子受了母親影響,不過他愈怪責母親,孩子就愈對他不客氣。女孩要求父親在走路時必須跟隨在後面,父親給她買來限量版的小飛象做生日禮物,她看也不看就丟入垃圾桶。為了接近孩子,父親到她學校去做義工,結果給她罵得狗血淋頭,認為這讓她在同學前丟臉,「怎麼突然來了一個父親,我不想別人知道我有這樣的過去!」
放下怨恨
孩子對父親的拒絕,由初時用身體去作反應,到學會用語言表達,更變本加厲。父親百思不得其解,他說:「好像有一班女生,她們有說有笑,我用盡千方百計,無論怎樣都進不了她們圈子,只感到自己處於很孤立的位置!」
那一班女生,指他的女兒與前妻。
女兒對父親實在太過不留餘地,說起話來,句句不饒人,連母親都覺得不可縱容,開始教導孩子對父親要有基本禮貌,父親明白要接近女兒,非得母親協助不可,也虛心向前妻求助。然而無論父親怎樣委曲求存,女兒仍處處為難。最後才發現,孩子仍在襁褓期間,每周末被安排到父親家,而父親每次都得在她的哭叫聲中,把她從母親懷中抱走,這給母女兩人都留下很大陰影,也造成女兒至今仍然對父親存着極大抗拒。
說起這一段往事,母親承認:「其實離婚本身對我的傷害,遠不如當時每個周末與孩子的分離,看着女兒又哭又鬧,回來時又不停做噩夢那種無助!」
父親也為這事思量很久,最後才明白孩子與母親骨肉不可分離。他很鄭重地向母親和女兒道歉,母親很快就接受了,女兒卻久久不言,最後,她很激動地說:「9年,9年來你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現在才來道歉是否太遲?你以為你是受害者,有沒有想過我才是真正受害者?」
孩子始終不相信父親的真誠,她不斷地問:「他真的衷心道歉嗎?真的會關心我們嗎?」也許對孩子來說,始終母女連心,很怕被拆散。可是經歷了這療程,父女之間起碼達到一定的理解,孩子不再要以不健康方法來表達自己心態。
類似例子很多,父母不想放棄孩子,孩子卻只感到被撕裂。這是孩子給所有父親提出的忠告:「如果你想孩子對你好,就一定要對媽咪好!因為媽咪辛苦生我出來的,你對她不好,我們亦不會讓你好過!離了婚也一樣!」
道理很簡單,連孩子都懂。然而很多人在婚姻破裂後,總放不下怨恨,而且一恨就恨到長年累月,不但影響自己精神健康,而在這種心態下共同撫養子女,孩子不會好過。
有人問我:我想知道,如何協助男性放下對前妻的恨?此話也應該包括對前夫的恨。

豁然開朗
其實,如果知道心中有恨,就要提醒自己這是共同撫養的大忌,因為共親職的道理,就是讓孩子知道,父母雖然不能再做夫妻,仍然可以像兩個文明人,繼續做成功的父母。否則孩子從你身上所接收到的,就只有千愁萬恨。
這不是說要勉強自己把恨意壓住,被積壓住的恨意更讓人受不了。但必須面對自己的恨,撫心自問,婚姻都死亡了,無論多麼憤怒,多麼不甘心,你打算為它哀悼多久,10年?8年?人生一晃就過,還要鞭屍多久?
人人解恨之法都不一樣,當有一天你見到前度,發覺自己身心突然開朗,一切無所謂,沒任何如坐針氈的感覺,那麼你就知道自己真的放下了。
在此之前,孩子只能感受到你心中的耿耿於懷,你怎樣掩飾也不成。
記得那個不停尖叫的孩子嗎?她也是9歲。每次父母因為時間分配而爭執時,她就指着父親尖叫。漸漸發展到父親稍有行動,她亦尖叫不止。
她的叫聲在為母親出氣,也變成一種對父親的控制。我們還以為她不會說話,直至父母放下歧見,答應不再事事告上法庭,平靜地商量孩子的事時,她才肯叫他一聲爹爹。
很多父母恨意仍然未消,連同坐一室、呼吸同一空氣都無法忍受。即使法官下了判詞,仍很難順利進行。最糟是孩子弄到情緒失控,產生各種各樣行為問題,成為真正受害者。
撰文 : 李維榕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