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騙子 小心二騙

陳仲謀醫生 | 2024-06-11

自古以來,人類都互相爭取地上有限的資源,所以「文宣武鬥」,層出不窮;加上慾念無窮無盡,所以騙案永遠沒平息,手法只會推陳出新。

我們處於電子網絡世代,訊息無孔不入,這正好配合無數騙徒作為行騙的利器。

香港和世界各地一樣,市民正受着騙徒透過網絡榨取利益的嚴重威脅;本地公私營機構的內部資料被盜竊,包括醫院和學校皆不能幸免,受到「黑客」勒索,有關當局對此似乎沒針對性解決方法,事後只能不斷提醒公眾加強網絡安全,採取被動守勢。至於個別受害者,傳媒報道幾乎無日無之,官方最有力的反擊就是大事宣傳「提防騙子」,簡稱為「提子」。然而,現實之中通常「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心理狀態
最近有不少「二次行騙」個案:有自稱為專業人士的團夥,宣傳可以用法律途徑為曾受騙損失金錢的人,討回失款;而這其實是「騙上騙」,時稱之為「二騙」,使受害人在短時間中再墮入騙局,形同傷口上撒鹽。執法部門因應騙案日益猖獗,展開大規模防禦性教育宣傳,主題是「提子」:以一幅別出心裁的漫畫吸引大眾,希望能遏制騙徒的氣焰。

執法部門大事宣傳「提防騙子」,簡稱「提子」。(香港警務處圖片)

由於本地騙案如「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因此本專欄亦要以此為題,和各位討論部分港人易於受騙的心理。廣東有兩句俗語:「光棍佬教仔,便宜莫貪」;「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可是,人天生多少都有貪心的習性,而狡猾的騙子懂得利用我們這些心理弱點,進行游說行騙。受騙的人損失了金錢或財物後,通常有以下反應:一、失落的感覺,像失去了親人或重要東西一樣,產生一種「心理休克」(Psychological Shock),症狀是混混沌沌、不知所措的情緒狀態;二、「否定期」,心理上認為自己沒受騙,遲早可以收回付出的東西;三、「憤慨期」,心中憤恨受騙,希望騙子得到應有報應;四、「抑鬱期」,當事人會自責自己愚蠢,把責任負上,反省因貪心惹禍,而不大理會行騙者之惡行;五、「接受期」,最後苦主覺得事情已經過去,唯有接受現實,盡量忘記被騙的傷害。

在上述5個心理狀態中,騙徒利用受害者的「憤慨期」和「抑鬱期」,趁其心情最躁急時,再度施行詭計。當事人在此時此刻,心裏產生複雜情緒:一方面內疚受騙,有罪惡感;另一方面存着渺茫希望,企圖討回失落的東西。「二次騙子」深諳他們脆弱和矛盾心理,就會展開雪上加霜的騙局。這種心理和「病態賭徒」的行為暗合:有賭未為輸、盡地一煲、一注回本、最後一擊,從此金盆洗手。「二次騙子」可能是「過來人」,深刻掌握這種孤注一擲的心理,糾合團夥,以模棱兩可的宣傳伎倆,偽稱為法律專家,可以替他們追回損失財物。有些苦主情急之下,容易再自投羅網。

精神打擊
「二次受騙」的人可能受到較大精神打擊,有機會出現適應性情緒障礙(Adjustment Disorder),少數人甚至罹患較為輕微的PTSD(創傷後壓力症),要接受精神科醫生治療,或臨床心理學家的適當輔導。如果受害者發覺自己有「記憶回閃」(受騙情形片段式重複在腦海浮現),或有逃避行為(很害怕重回受騙現場,及接觸相關事物);因為心靈重複受創,身心健康受損,容易產生焦慮、抑鬱、失眠和分離狀態(感到自己與四周環境失去聯繫,原因是內心壓力過大)。

「二次受騙」的人可能會受到較大精神打擊,有機會出現適應性情緒障礙。

倘若有這樣的症狀,不要羞於被別人暗地裏恥笑而諱疾忌醫,應該立即尋求專業治療。

受騙者幾經挫折,極需要身邊親朋戚友去支持和安慰;大家要有同理心去了解當事人心情,例如:做一個有耐心的聆聽者,在適當時間回應一兩句鼓勵的說話,切勿露出鄙夷不屑的神色;盡量分擔他們的心理壓力,勸勉解釋人皆有錯,及錢財都是身外物的道理;釐清他們當時情緒鬱結,是否仍然急於討回失去的東西,而心亂如麻;勸戒他們應該釋懷放下,否則或有「一而再,再而三」的後果。

最重要向警方報案,和盤托出事件來龍去脈,讓幹練的探員掌握更多線索,盡快將匪徒繩之於法,便可以讓社會知道騙子的犯案手法,避免再有人重蹈覆轍。最後,市民要懂得前車可鑑,提高警惕,有必要時徵求可靠意見,謀定後動,提防騙子!

撰文 : 陳仲謀醫生_香港精神健康議會召集人、香港精神健康促進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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