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備毋醉
一位與我差不多同齡的友人,七十年代末經常往台北旅遊,在當地有不少朋友。每次到埗時大家相聚,往往都揀選一間叫五月花的「酒家」。
台灣的所謂酒家,並不等同香港人的酒店、酒樓或酒吧。在台灣,旅館叫飯店,主要提供住宿,當然也有飲食供應。至於用膳的地方,則稱餐廳、菜館、酒樓、飯店等。酒家,原來是別具一格的風月場所。
台灣酒家雖亦是飲宴聚會之處,卻另有特色,包括有酒女陪酒。這種形式的食肆在香港也曾有過,不過大約六十年代已開始式微了;台灣則興旺多一陣子。不久前去世的著名演員王羽,1976年牽涉一宗傷人事件,正是發生在一家叫「杏花閣」的酒家中,源於有人爭奪一位酒家女而打起來。
至於上述「五月花」也頗有名氣。著名作家白先勇就曾以它為故事背景題材,寫於短篇小說《孤戀花》中。這作品先在雜誌《現代文學》發表,後來被收入白先勇的短篇小說結集《臺北人》。此書雖以台北為名,內容主要描寫一些由大陸遷台外省人在當地的生活,及其就環境變遷、因依戀過去,與現實脫節,從而產生的失落境況。書的評價很高,堪稱當代中國小說的經典。
朋友告訴我,他每次晚上往五月花與一眾朋友「飲花酒」,大家一坐下必先吃一大盤麵。之後才開始喝酒,期間當然尚有進食其他菜餚。先吃麵的原因,相信是為了「打底」,致使不會空肚飲酒容易醉倒。
若靜心想一想,喝酒其實是一件十分矛盾的事。酒好喝嗎?見仁見智,一般人在社交場合都假裝「勉為其難」。若像喝茶那樣子個人逕自拿酒倒進口,乃是從來不會做的。想喝時須找人作伴,是為「敬酒」;有時甚至要特別找一個喝的題目作為藉口。受邀者「同意喝」像是慷慨就義;如能喝得多,更是勇敢的表現,從而產生比併形式的「鬥酒」。很多時,舉杯邀飲者說是為了慶祝,但對方往往皺着眉頭求饒,於是須逼他就範,是為「敬酒不吃吃罰酒」。
有些人自以為是,在與人鬥酒之前先吃芝士,說能為胃墊底,預作解酒之舉。不過,酒精去到小腸,一樣會產生作用。也有人用另一「秘方」,吃一些有益生菌的東西,例如酸奶,希望細菌把酒精分解。這樣做縱使理論上有功效,酸奶中的活細菌吃進體內,在大腸中嚴陣以待,酒精卻在小腸中早已被吸收殆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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