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據《緊急法》 免內地醫生註冊執業
2022-02-24

香港政府今日公布,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41章(俗稱《緊急法》)訂立的《緊急情況(豁免法定規定)(2019冠狀病毒病)規例》刊憲,為政府推行中央支援的防疫抗疫措施,包括籌建醫院及隔離設施等,提供法律基礎。有關規例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昨日通過訂立,今日生效。
上述規例賦權政務司司長可為預防、抵禦、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個案或傳播,或治療感染指明疾病的病人,在顧及各種在上述規例中訂明的因素後,以書面方式批予豁免,容許人士或項目無須符合成文法則的若干規定(包括牌照、權限、批准、豁免、許可證、註冊、標準或規格的規定),即內地醫生可免註冊到香港執業。 (圖為第二批內地援港醫療防疫工作隊日前抵港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