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精神健康 人人有責 監管影視作品 避免污名化病人

陳仲謀醫生 | 2025-06-24

相信人人都希望有健康精神,但這種恩賜並非從天而降,亦非唾手可得,而是和其他珍貴的東西一樣,要靠自己爭取。

要享受精神健康話易不易,話難不難。不過,在現代社會生活,絕不能與舊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簡單作息相提並論,要特立獨行不容易,若想完全「躺平」,亦幾乎不可能,與別人接觸已成為大部分人的日常;如果患上精神問題而不能融入社會,不單影響個人生存,還有可能傷害整個社會,造成「雙輸」局面。

精神健康至關重要是不容置疑,要得到這塊瑰寶,首先非認識其真面目不可;最近,有位病人詢問筆者有關電視台剛播放完畢的劇集,當中關於「人格解離」的疑問:「人格解離」是否等同「精神分裂」(思覺失調)?

「人格解離」這個精神科學術名詞,不常在坊間聽到,可能是編劇故作高深,讓觀眾一新耳目。業界正式稱此病為「解離性身份識別障礙」(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DID),舊名「多重人格障礙」(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MPD),屬於性格障礙問題。

本文並非討論DID臨床的相關理論,因為這種「疾病」無論在精神科和心理學上,都是長期備受爭議之課題:從病因、徵狀、流行率,甚至此病是否存在,在業界仍然意見分歧,故此,筆者無意發表意見。不過,由該病人提出的疑問,引發筆者重新審視精神健康一個舉足輕重的要點──普羅大眾要清楚掌握精神病的基本知識,以免受媒體故意或無意誤導的影響。所以,本文題為「認識精神健康 人人有責」,這包括個人、媒體、各級學校、政府和有關團體。

暴力血腥 嘩眾取寵

當然,「睇戲不要駁戲」是約定俗成;觀眾自然知道劇情必有杜撰成份,不必吹毛求疵,但仍然不能忽視某些情況可能會對某些受眾,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近年不少劇集和電影標榜所謂「寫實劇」,大多以現實和像真為賣點。如果是涉及精神病的劇目,便以警局、青山醫院、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或各大醫院為拍攝背景;又有所謂「專業人士」在鏡頭前出現,例如精神科顧問醫生、臨床心理學家等。如果觀眾過分熱中追看這些影視作品,有可能對劇中所述的精神病產生若干誤解,使他們在日後遇到同類場景時作出誤判。上述事情並非最令人擔心的問題,真正讓業界關注的是,劇中多數有暴力血腥情節,而大部分都有渲染成份,甚至流於嘩眾取寵。

就電視台最近播出的劇集內容,揭櫫「人格解離」的患者極具暴力傾向,甚至殺人無數,營造一種恐怖氣氛,加強觀眾的顫慄感。筆者於是想起一齣在八十年代中公映的電影《癲佬正傳》,該片當時獲得幾個本地的獎項,亦曾觸發一時熱議。《癲》片是以1982年元洲邨安安幼稚園情神病者殺人事件為藍本,其中牽涉不少暴力鏡頭,使業界非常不安。

電影《癲佬正傳》上畫後,曾引起社會關注在公共屋邨設中途宿舍問題。(劇照)

一直以來,精神健康服務界希望促使康復出院的病人,重新融入社會,務求他們能展開新生活。為了使病情嚴重的患者順利過渡,設立中途宿舍是有所必要,這些院舍多設於公共屋邨地下,目的是易於管理經營,卻招來居民異議;《癲佬正傳》上畫後,反對之聲愈益強烈。

嚴格考查 全程監督

我們無從權衡電影對精神病人的「污名化」和「標籤化」的力度,但社會大眾的過度反應,誤認精神病人都有潛在暴力傾向,是不爭的事實;力拒與他們為鄰,延伸種種歧視,蔓延到多個角落;精神病人遭受不公平歧視,相關服務被迫延遲或擱置,十分不幸!

藝術工作應當有極大創作自由,是無從否認;天馬行空,才能創造高水準作品,但藝術家亦有義務考慮社會的整體利益。影視媒體的滲透面最大,由編劇以至演出,製作人是否一定要加插不必要的暴力題材,尤其對某些群體例如精神病人,有不實的描述?關於精神病的社會事件並非拍攝禁地,但製作團隊必須嚴格考查資料,邀請公認的專家學者作為顧問,全程監督,才能保證內容真實,保證被描述的群體不至被冤枉;還有,業界需要對某些屬於本身專業範疇內,而必須澄清的事件,增加敏感度,及時回應,以正視聽。最後把關是政府有關部門,以廣管局為主,要針對過分渲染暴力的影片,加以適當監管或制裁。

現今世代,資訊泛濫,網絡上的訊息百花齊放,同時莫衷一是,真偽莫辨,市民大眾一定要小心過濾消息,審慎選擇相關內容。

最近播出的電視劇集《刑偵12》關於「人格解離」病症,主角擁有多重人格,並牽涉多宗命案。(劇照)

撰文:陳仲謀醫生_香港精神健康議會召集人、香港精神健康促進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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