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空出世

顧小培 | 2020-08-27

人類是群居的動物,大家生活在一個群體中;群體形成「社會」。社會中須有秩序;其中小部分有明文規定,大部分則是約定俗成。「秩序」的主要基石之一,見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些關係林林總總,不一而足。中國人把其中五種着意地抽出來,作特殊處理,稱之為「五倫」,是為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

我們須以不一樣的眼光看五倫中的兩倫:「父子」與「兄弟」。「父子」涵蓋前後兩代的人,父包括母,子包括女。「兄弟」則同屬一代;在不能忽視女性的原則上,乃是兄弟姊妹的統稱。此兩倫與別不同之處,在於它們都是天生的「親屬關係」,非人力可以改變。

當然,在人情世故的演進中,我們尚有另一些「人為的」(artificial)的類似關係。「父子」可以經法律手續正式造就,包括監護人的委任(guardianship)和「領養」程序(adoption),亦可以是「鬆散」地(loosely)形成的個別「認同」(recognition)而已,從而走出來一些諸如義父、教父的角色。至於人為的「兄弟」,一般只能建基於所謂「結義金蘭」,不具法律含義(connotation)。這些都是題外話。

「父子」與「兄弟」的天生關係,在社會中譜成一些獨有的、與生俱來的權利(birthright)。在這方面,中國人傳統的思想是雙向的,權利之外尚有義務,所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西方人以人權至上,只有消極的義務,沒有積極的義務,所以「父慈」是應分的,「子孝」則並非必然,屬「德行」(virtue)而已。我之所謂「消極」,意指西方人的「義務」(若有的話)僅是源於「權利」的「副產品」而已。例如:簽了合約者有「守約」的責任,非因他有什麼義務,只在於若他「違約」,會是侵犯了締約另一方的權利。又例如,在路上行車須小心,不可以疏忽傷人。那也不是因為他有照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義務,而是他不可以肆意地侵犯別人在路上走的權利,否則是為「侵權」(tort)。這些也是題外話。

然則若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有一天決定要結婚,會帶來橫空出世、「逆天」的改變。因為他們天生本來是各自各的,但憑這個舉動,將會連在一起,建立一個「夫婦」的新倫常關係;而且不但如此,連雙方的家庭成員,也因而成為姻親。社會中其他人全都須接納和認同他們這新的關係,循之而看待他們及與他們交往。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樂活知食 踢走都市病》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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