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還是不管

顧小培 | 2020-08-28

昨天說,一男一女結婚會帶來「逆天」的改變。那不免是言重了。陰陽和合,怎會是「逆天」?我的意思是指這兩個人出生之時本來風馬牛不相及,彼此之間毫無關連,但憑「結婚」這個舉動,馬上連在一起,建立一個「夫婦」的新倫常關係;之前是兩個人,之後是一個家。那豈不可以形容是橫空出世?

他們一旦成為夫婦,連雙方的家庭成員,也因而成為姻親。從而帶來社會中一個漣漪效應。其他人全都須接納他們這新的關係,認同他們之後可以做出來的行為,視他們以至他們的子女(offspring)為一個單元,與之交往。從這個新關係可以spring(觸發)off(出來)的,是另一些「父子」與「兄弟」的天生倫常關係。

說實在,夫婦之間最基本的行為是「交合」,此行為亦是新一套「父子」與「兄弟」天生倫常關係的來源。道學先生可能尚會忸怩作態說不是,但無可否認,那是最根本徹底的「獸」(生物)性,不但不容忽視,在物種傳承的層面,更是必然的「善」。在兩個「當事人」的眼中,此乃「食色性也」的一環。從社會的角度來看,有須要將這些行為納入正軌,因而衍生了「結婚牌照」這個制度。

結婚牌照這個制度,保護了參與的兩個人(締結婚約須建基於個別的同意,以及不准重婚),照顧了他們本身的家庭結構(未成年者如欲結婚,須取得家長的允許),維持了社會倫常秩序(不容許近親結婚),也替未來的「持份者」(子孫)奠下了解決紛爭的基石。這可以說是社會加諸於「人性」(交合)的一套枷鎖。

一般人怎樣看「結婚制度」以至結婚「牌照」這回事?大多數人的取向是正面的:正式取得一紙婚書是好事,至於同居,則是對另一方以至對家人及將來的子女都有點兒不負責任,因為牽涉到名份、財產等等各式各樣可以產生爭執的問題。

這就帶到了我過去多天以來一直想談及的另一種牌照,是為酒牌。一個人為什麼要喝酒?最根本徹底的「獸」(生物)性是解決身體需要水份的問題,再而在其中取得樂趣。喝了酒的人不但為自己的身體帶來變化,也可以影響到周遭的人。酒牌可以說是社會加諸於「人性」(喝酒)的枷鎖之一。

酒牌的授予,有一套基本的要求,例如對申請人的犯罪紀錄審查。整體來說,發牌有正面的好處,因為可以將一些喝酒的活動納入正軌。但是,卻有人對「酒牌」這回事的取向全不正面,極力要反之而後快。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樂活知食 踢走都市病》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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