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反主為客

顧小培 | 2020-11-25

近數十年來,美國以至西方各國一直在倡議和鼓吹他們的一套「民主」,視不同道者為異端。他們宣揚說這套民主是唯一正統合理的政治制度;動輒以種種威迫利誘與煽動手段,將其強加於別的國家民族身上。更有意無意地誤導大眾,加上一些狹隘的(個人)自由和人權思想,於是將這個「銷售品」包裝得更為討好。

其實,平心而論,作為純粹的理念和原則,「民主」理應是正確概念。在所有政治制度下,受影響的主要是「民」;因此,除了「民」本身,誰也沒有權擅作主張。從而可結論,「主權在民」的說法,必然沒有錯。但是,若離開理念和原則,走進了操作的範疇,問題就浮現了。那些問題更反客為主,顛覆了民主之目的,成為從政者謀算的工具,那就值得我們警惕防範。

所謂「主權在民」,其中的「權」,乃是分散地持在「民」中每一個「個體」的手上。而民主之下另一個平行的中心思想,乃是「公民主導」。待去到「導」的階段和層次,操作卻是施行於公共事務,也就是,落實於「群體」的管治之中。

所有公民合在一起形成的是群體,單一的公民則屬個體。所謂「十隻手指也有長短」。因應個別需求和取捨,個體取向本已難統一。群體與個體之間,更會有見解差異、利益衝突,於是產生難以協調的矛盾。所以,愈是強調後者(個人)的自由和人權思想,愈可會是偏離前者(大眾管治)的整體福祉。

為什麼從政者在推銷「民主」時,每每加上一些狹隘的(個人)自由和人權思想,將這個「銷售品」包裝得更為討好?有兩個原因。一是宏觀的理據基礎(justification);二是迎合每一個人的私心。

如果隨便找一個膚淺的人,問他「你是否同意你有人權與自由,去參與決定政府的操作?」他不大可能會說不。畢竟,說到底,每一個人都是自私的。他不會甘心受別人擺布。 所以,如果把自由和人權這些堂而皇之的大題目抬出來,肯定能迎合他的大方向信念,使他不予深究,照單全收。另一方面,他應會首先以自己個人的特殊環境,作利害選擇的出發點。若能挑動他的私心,無形中也就能將其個體之趨向,形成具體的一道力。將這道力納入一股細流,再而集腋成裘,甚或能組織成為一道可操控的洪流。那就可以藉之而推波助瀾,甚至呼風喚雨。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樂活知食 踢走都市病》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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