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與地

顧小培 | 2021-02-24

我們站在遼闊的大地上,很難不作出結論誤以為地是平的。再而向天空望過去,見到的是太陽、月亮、星星。於是很自然地,會將自己、以至自己站於其上的「地」作為第一身;換言之,以「地」為主,視所有天體為附從之物。

中國的《山海經》〈海外北經〉敍述「夸父」的故事:「夸父與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飲,飲於河、渭。河渭不足,北飲大澤。未至,道渴而死。棄其杖,化為鄧林。」此人看到太陽在天空中移動,乃跟着它追跑,那可能是因為他好勝;但當然追不上。在路上,他又累又渴,喝光了黃河、渭水,仍然不夠;於是再往北邊,試找一些大的河澤取水喝;卻在途中渴死了。他隨身的手杖棄置在地上。其後當地長出了一片林木。這是我們古代的神話,後來用以比喻不自量力之舉。

在西方文藝復興時代,一般人認同的天文體系狀況源自一位名叫「托勒密」(Claudius Ptolemaeus)的天文學家。他是公元二世紀的人物,據說出生及居住在埃及一個叫「亞歷山卓」的行省,屬羅馬公民,卻以希臘語寫作。他提出「天動說」,指地球處於宇宙的中心,天空中的所有其他天體,沿一個圓形軌道,繞着地球運轉。

其實,早在托勒密年代之前的三百多年時,已有一位希臘天文學家「阿里斯塔克斯」(Aristarchus of Samos)提出過不同的學說。他主張日月星辰並非繞着地球轉動,而是地球和其他星辰一起繞着太陽轉動。這個主張沿襲了之前希臘著名數學家「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的「中心火理論」,只是認定所謂「中心火」所指的正是太陽。他認為我們之所以看到天體移動,那是地球繞軸自轉的結果。但這個看法顯然與人們一般的物理認知有悖:如果「地」是一個會轉動的球,那麼,處於地上的人為何不會掉下來?

托勒密的「天動說」卻為當時掌握至高無上大權的基督教會所歡迎。因為教會的說法,根據《聖經》,人乃是上帝以祂的形象造出來的,所以世間萬物,必然是以人類以至地球為主。托勒密學說不僅符合這教理,體現了人的重要性,而且給天堂地獄之說留下了空間。

但在基督教會以外,這個「天動說」卻不是人人服膺。不少伊斯蘭學者早在十世紀已經提出,人們所見天體位置的改變,是源於地的的移動而不是天的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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