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今實施 懶人包一文睇清

2022-02-24

「疫苗通行證」今日起實施,12歲或以上市民進入表列處所範圍必須至少打一針,其後分階段實施。出入哪些處所要出示針卡?執法如何安排?如被抽查而未符合要求,有機會被罰款1萬元!一文即睇「疫苗通行證」懶人包。

1. 實施時間
「疫苗通行證」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月24日至4月29日期間,12歲或以上人士須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才能進入指明處所。
第二階段4月30日至6月29日期間,18歲或以上人士須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12至17歲人士的接種要求與第一階段相同。
第三階段由6月30日起,18歲或以上人士如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後未滿9個月,「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如已接種第二劑後滿9個月,須接種第三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12至17歲人士如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後未滿6個月,「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已接種第一劑後滿6個月,須接種第二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2. 表列處所範圍
食肆
酒吧或酒館
遊戲機中心
浴室
健身中心
遊樂場所
公眾娛樂場所
派對房間
美容院及按摩院
夜店或夜總會
卡拉OK場所
麻將天九耍樂處所
會址
體育處所
泳池
郵輪
活動場所
宗教場所
理髮店/髮型屋
商場
百貨公司
超級市場
街市/市集
酒店/賓館

3. 查核方法/違規會點?
政府會採取「主動」及「被動」兩種查核方法
「主動查核」:進入「主動查核」處所時,須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處所負責人會「反掃」二維碼核實。(除酒店、賓館外,其他處所屬「主動查核」處所)
「被動查核」:進入「被動查核」處所時,包括商場、百貨公司、 超級市場、街市和市集,無需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但市民必須隨身攜帶,執法人員會隨機抽查或要求出示。
如市民被發現身處指明處所時不符合通行證要求,可被罰款5000元。而疫苗通行證屬新增條例(599L章),與安心出行(599F章)屬兩條條例,如市民未能遵從會按兩條罪行作定額罰款,雙重罰款可達1萬元。

4. 如何在「安心出行」應用程式內使用「疫苗通行證」?
更新「安心出行」至最新版本(3.0.2)
打開「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
點選「電子針卡/豁免接種疫苗證明書」
掃描個人的接種紀錄二維碼
亦可​​透過「智方便」或「醫健通」取得電子針卡,取得針卡二維碼並儲存在手機相簿,然後匯入至「安心出行」。

5. 接受哪些針卡類型?
電子或紙本皆可。

6. 處所負責人如何核實針卡或豁免證明書二維碼?
市民進入指明處所時,有關負責人會「反掃」針卡二維碼,驗證二維碼掃描器會發出聲響以供職員核實。「咚咚」兩聲表示已接種疫苗,「嘟」一聲表示持有效豁免證明書,如持續地「嘟嘟嘟嘟」聲響表示二維碼無效,不能進入有關場所。至於寄存在掃描器程式內的市民接種記錄,則會在31日後自動刪除。

7. 哪類人士可獲豁免
除以下9種情況,任何人士身處任何指明處所必須隨身攜帶針卡或豁免證明書:
12歲以下的兒童;
持有效豁免證明書人士;
純粹購買或領取外賣食物或飲料;
純粹交付或領取物品;
進行必需的修理工作;
接受疫苗接種、診治或指明檢測;
接受必要的政府服務;
參與法律程序;或
具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等情況。
因健康原因不適合接種疫苗的人士,可向醫生申領豁免證明書,預設有效期為90天,最長為180天,實際有效期由醫生根據臨床情況決定。市民亦可使用「醫健通」,下載電子豁免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