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釋放精神病患者 專家:應該以治療為本

2023-07-28

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昨日討論將「有條件釋放」的機制擴大至自願入院、有刑事暴力傾向人士。委員之一、港大醫學院精神醫學系講座教授陳友凱今早在電台節目中表示,要在法律上修例,需要較長時間,預期醫管局會進行研究,計算所需人手,亦需做好與病人家人的溝通等工作。他表示,有關機制應該以治療為本,並非要懲教或困住病人,要在病人的權利以及當局所採取的措施之間取得平衡。他認為,注射針劑藥物比較可靠防止復發,但在本港使用針劑藥物不算普遍,因為普遍人會認為要打針是病情較嚴重,實際上並非如此,所以病人教育及溝通都是重要方向。

此外,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在另一活動中回應時表示,機制聚焦於有暴力傾向的患者,例如街上見到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很多時候已被送入醫院及強制羈留,不會因為「有條件釋放」機制而卻步不去醫院。她又指,有病人住院期間發現有新病症,包括暴力傾向,便會考慮將這類病人納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