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就可以唔食藥?

很多人對情緒病的概念為「有事食藥、無事停藥」。從不會有精神科醫生會告訴你,你覺得無事就可停藥了,但為什麼還是有這個不知那裏來、又根深柢固的想法呢?
坊間對精神科藥物存在不少誤解,認為精神科藥物與感冒的抗生素、新冠肺炎的抗病毒藥物一樣,服用特定日數後,病菌遠離身體,代表療程完結。
當患者病徵完全消退,重拾狀態去應付工作、生活重回正軌之時,就會不知由來地衍生上述誤解,自覺藥物已發揮過應有效用,現時已回復正常,不再需要藥物協助,也能如常生活。
我們要先了解,精神病的出現,源於大腦受損,引致腦細胞功能障礙及傳遞失衡,再由失眠、食慾不振等種種病徵呈現出來。藥物的功用,除了調節腦內多巴胺,以達至即時平衡,更有修復腦部受損功能,從而加快缺損區域的康復。
當病人重回正常生活後,就認為腦部損傷已完全修復,以為像消滅肺炎病毒一樣,消滅了等於康復,於是決定自行停藥。然而,藥物主要功用是糾正腦部化學物質失調,糾正過後,病徵便會自然消失,但並不代表腦部已完完全全地把受損部分全部修復過來,大腦還需要藥物協助,進一步鞏固康復狀態,所以當患者沒病徵後,我們仍要求他們持續服藥,鞏固腦部的多巴胺調節。
如果不依從醫嚀,自行停藥,有些患者很快就「故態復萌」,病徵再度來襲;有些患者未必立刻出現不適反應,但當壓力重來之時,便會迅速再度病發,病況還會比上次更差,需要服用藥物的種類及份量會更多。
作者為精神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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