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平安三寶」保障概念 新例助生命終章超前部署

香港新的《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即將生效,預料將引起廣泛關注。不少人視之為一線曙光,認為能保障自己將來的死亡質素,並開始主動進行俗稱「平安三寶」的超前部署,即遺囑、持久授權書及預設醫療指示。然而,是否只要集齊這「三寶」,就能保障生命最後階段的死亡質素?我們又應如何看待「平安三寶」,如何掌握「維持生命治療」理念,並與家人展開開放討論?本文一一分析。
在香港,這「三寶」均為有效的法律文件。不過,遺囑與持久授權書不能涵蓋醫療決定,因此具法律約束力的預設醫療指示,便成為表達病危時醫療意願關鍵。人應能自主選擇生存方式,當然也應能為人生最後階段作出決定。可是,為健康人士預先安排「預設醫療指示」,原來極具爭議。原則上,這條例是讓病人以至健康的潛在病人透過正式文件,預先告知醫療人員︰日後若患上末期疾病,或不能逆轉的昏迷或器官功能衰竭,是否希望使用「維持生命治療」。簡單來說,就是在已知無法康復情況下,是否願意繼續使用呼吸機、強心藥、人工心肺或洗腎機,以維持肺功能、心跳、血壓與腎功能。
這些嚴重疾病,可以是完全意料之外,例如突發性腦出血或創傷性出血;也可屬部分預期之內,例如反覆使用強效抗生素仍無好轉的嚴重肺部感染、心臟衰竭惡化至末期,或化療也無法控制的肺癌,並已擴散至骨骼與腦部的極端狀態。
「預設醫療指示」看似直接,但若在未經歷嚴重疾病、相對健康時就預早訂立,簡單聲明「不願意」,在醫學倫理和實際操作層面,遠非那麼簡單。無論年紀與健康狀況如何,要健康人士想像自己罹患危疾,本身已極度困難;更何況還要設想疾病如何影響身體、評估自己能否承受疾病與治療帶來的症狀,再判斷哪些「維持生命治療」可接受——這需要多大的想像力與自我認識,才能理性地作出決定?
健康人士無法想像被喉管插入喉嚨的感覺;也難以體會被喉管插入頸部血管的一刻;更別說胸口被反覆按壓經歷。即使筆者身為深切治療部醫生,也無法預料自己在病危時對這些治療的接受度。因此,在被診斷患上嚴重疾病前,便要預先決定「在什麼情況下願意或不願意接受哪些措施」,不僅極為困難,亦難以有真正準確答案。
「預設醫療指示」複雜性不止於此。有些末期病人為了紓緩症狀或爭取存活時間,會接受具創傷性治療。那麼,預設醫療指示在這種情況是否仍然適用?舉例來說,末期腸癌病人可能需要接受腸道改道手術,以紓緩阻塞。如病人已簽署預設醫療指示,列明末期疾病時不希望接受任何「維持生命治療」,那麼應否使用創傷性呼吸機及全身麻醉進行手術?此時,醫生、病人及其至親必須作出「當下」判斷︰目前狀況是否適用預設指示?即使已有預設醫療指示,這種「當下」討論與決策仍是必不可少,才能確保最終的決定真正保障病人。
「預設照顧計劃」實踐價值
對於所有臨近生命終點的人來說,一個「當下」關於「維持生命治療」的決定才是最關鍵。而預設醫療指示與先前推出的「預設照顧計劃」,正是用來預先準備和記錄這些決定的重要工具。事實上,即使在新法例生效前,香港醫管局和部分私營醫護人員,早已根據臨床實務指引及普通法框架,推動「預設照顧計劃」多年。新條例不但不阻礙現行計劃的進程,反而加強了醫護人員的信心,也提升了患有嚴重腦退化症、末期癌症及器官衰竭病人及其至親的信任。對他們而言,「平安三寶」絕對具有重大價值。然而,與其只着眼於「預設醫療指示」這份文件,更重要的是對死亡及「維持生命治療」的透徹理解,以及與家人之間建立坦誠溝通。這包括了解各類「維持生命治療」的用途、風險與副作用,認識預期疾病發展的過程,並準備好在病人無法表達意願時,能以家人身份擔任醫療決定的代理人。
我們期望,隨着新條例的推行,能喚起大眾對死亡質素的重視——讓末期疾病患者善用「平安三寶」,得以有尊嚴地離世;同時也讓健康大眾接觸「輕量版平安三寶」,掌握「維持生命治療」理念,與家人展開開放討論。畢竟,關心與理解比一份文件來得更有意義。
(本文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中文大學生命倫理學中心立場。)
撰文: 黃維達醫生_中文大學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臨床教授(教學)、
中文大學生命倫理學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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