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期間提防家暴

陳仲謀醫生 | 2020-08-25
家暴事件增加的原因包括家庭成員被迫困在家中,容易發生摩擦,還有是失業和經濟拮据引起的不安情緒,導致內心的矛盾和焦慮。

COVID-19橫掃全球,人類傷亡慘重,疫苗未有,何來希望的曙光?香港是個外向型的經濟體,就算防疫成績能媲美澳門,也不能獨善其身,因為我們無法長期與外界幾乎斷絕人流往來。歐洲各國「封城」後,趁疫情稍為紓緩,便立即開放社會活動,盡量減低經濟損失。可惜,事與願違,很多國家在「解封」後疫情立即反彈。香港當然不能置身事外,所謂「第三波疫情」,使本地確診數字連日過百宗,雖然現在有回落趨勢,但市民卻要付出高昂的代價:政府一度嚴禁堂食、收緊「限聚令」,以及停止或削減很多公共服務,例如郵政派送、醫療門診和多種牌照事務。看來大部分市民都能以大局為重,遵守紀律;可是,相信沒有人會希望防疫措施會是構成嚴重家暴的主要因素。

早前外國「封城」之時,很多專家已經預警家暴的情況會惡化,以英國為例,在該國「居家隔離」時,當地警方接獲的家暴事件遠遠超過平時的數量。初步的資料指出,英倫家暴事件的激增主要是因為家庭成員被迫困在家中,容易因摩擦而產生肢體衝突;而較深層次的原因是失業和經濟拮据所引起的不安情緒,導致內心的矛盾和焦慮。有學者認為,與英國類似的家庭問題,在一海之隔的法國和遙遙萬里的澳洲已出現。有關學者預測上述的情況如果未被重視,只會繼續發酵,甚至失控,嚴重損害社會的倫理關係。

兩宗倫常慘劇

香港仍然是一個國際大都會,當中發生的事情和很多西方各國的模式大同小異。

上星期,香港在疫情籠罩的陰霾下,發生兩件令人惋惜的「倫常慘案」:

首宗是一名四十餘歲男子與其七十多歲老父發生激烈衝突,男子揮刀弒父,然後可能畏罪,從高處墜地身亡,其母房內熟睡,竟然懵然不知,得悉後受驚不適,要送院治理。

第二宗是一名婦人涉嫌趁丈夫在睡夢中持刀行兇,然後攀窗躍下自殺,結果是妻子慘死,丈夫重傷。所謂「清官難審家庭事」,男女感情複雜多變,夫婦反目成仇、互相損害的事件時有所聞。

上述兩宗新聞都不是新鮮事,筆者只是擔心同類的倫常慘案在這個瘟疫的大氣候中會變本加厲。7日之內香港發生三死一重傷的家暴,不能不令人扼腕痛惜。

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Abuse)是一個很深奧的課題,其中涉及社會學、心理學和精神障礙。筆者無意「拋書包」,而是希望以香港目下的社會情況,深入淺出地和讀者分享有關的問題,進而拋磚引玉。

簡單而言,家暴是以暴力行為主導,其中包括不同類型的虐待,例如經濟、身體和性侵等。施暴者多是脾氣急躁、自以為是、妒忌心重、自我中心、喜歡以暴易暴,因為以前他本身可能就是個受害者。

個人空間不足

家暴是世界性問題,而疫症席捲全球,兩者產生「共振」(Resonance),對人類的身心會產生很多負面的影響。儘管英國和香港兩地家暴增加的原因各具不同特色,但人際之間的強制隔離是完全一樣的。

家人之間有時會是「相見好,同住難」,尤其是香港地狹人稠,不少家庭居於「劏房」,成員當它只不過是一個睡覺的地方,其餘的活動都在外面,遑論互相有溝通了解的空間。現在政府的防疫措施,包括停課、在家工作、禁止夜間堂食,加上多了失業賦閒在家的人,一下子造成家居有人滿之患。家中成員沒有最低限度的活動空間,便很容易發生摩擦,小事化大,可能初而口角,繼而動武,有時怒火中燒,出手過重而釀成悲劇。

另外,政府暫停所有文娛、康樂和體育設施,連在艷陽高照下跑步都要佩戴口罩,嚴重打擊港人的正常生活。不少人索性躲在家中自娛,但未必人人都能自得其樂。一般估計,為數可觀的市民可能會「鬱到病」,治癒了的精神病人亦多了復發的風險。

全球鋪天蓋地都有研究說明在這次世紀大瘟疫中,抑鬱和焦慮等情緒病會急劇飆升,傷人和自殺的行為自然會「水漲船高」,而家暴情況的惡化肯定如影隨形。筆者曾在本專欄強調自殺不是當事人個人的事件,而是會有「漣漪效應」,由近至遠影響其親朋好友。家暴的毒害似乎只及於該家庭中人,但香港的居住環境緊密,有機會極具「傳染性」。

自殺和家暴同樣會引發箇中人患上「創傷後壓力後遺症」(PTSD),典型的徵狀是「記憶回閃」(Flash back)和逃避行為,根據以往的統計,女性因此而患病的比率是12%,男性約8%。

奪去自己和剝奪親人寶貴的生命是人間最悲痛的事情,比起任何振興經濟的措施更加值得普羅大眾的重視。有關當局切勿以為防疫和防家暴是互相排斥(mutually exclusive)的,反過來要肯定兩者是相輔相成:家人願意多留在家中抗疫,彼此鼓勵,促進感情,共渡時艱。

增派專員造訪

對於在疫情中受精神困擾的人,政府和志願機構必須及時援助,增派社工和個案經理上門造訪,了解他們最迫切的需要,以提供「救命索」,促進其康復的機會。如果當局仍然未能立即採取行動,萬一情況失控時,希望亡羊補牢但為時已晚了,再次落得要收拾殘局。下列是筆者初步想到的對策,因時間迫切,難免粗疏,希望有識之士不嗇賜教:

一是短期內必須由社會福利部門,在警方協助下調查和介入有家暴紀錄的個案,對有關投訴「零容忍」,並要第一時間轉介有關家庭接受專業輔導和財政支援。

二是中期內切實考慮有限度開放政府的文娛康體設施,供市民消閒和發洩內心的鬱悶,並加設庇護中心給有需要的家庭入住。

三是長期的宣傳和教育,發揚中國傳統文化優良的家庭倫理觀念,使大家明白和有能力實踐「家和萬事興」的寶貴智慧。這當然是由政府帶頭做起,再有社會賢達協力,普及於老師和家長,使全民上下能耳濡目染。

筆者再三強調「預防勝於治療」,建立社會正面風氣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成功,但我們總不能不去邁出第一步。在疫情倥傯之際,大家可以做的事不多,除了忍耐。如遇上家暴,受害人唯有「三十六着,走為上着」。

撰文 : 陳仲謀醫生_香港精神健康議會召集人、香港精神健康促進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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