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藥vs導管消融術
近期醫學界的最大喜訊是有關新冠病毒疫苗研發的成果。相信在不久將來能利用疫苗防止感染,更重要的是減低對社會各界的影響。可惜的是,本地第四波疫情已開始。
在大西洋彼岸,每年一度的美國心臟協會會議剛結束,令人振奮的是最新治療房顫(AF)的研究也剛發表,同時也刊載於《新英倫醫學期刊》中。文章提及心律控制比心速控制對早期AF患者更能減少中風、心血管疾病引致死亡及住院的機會。心律控制主要利用抗心律藥物或導管消融術保持心律正常。
現今美國或歐洲的心臟協會指引中均建議抗心律藥物是心律控制的第一線藥物,當抗心律藥物未能有效保持正常心律,或病人因藥物副作用而未能持續服用,心臟專科醫生可建議病人進行導管消融術。簡單來說,導管手術可說成第二線的心律控制方案。
然而,在指引中並沒有詳細列出病人要接受多長時間或多少種抗心律藥物才應接受導管消融術。前文提及在心律控制優於心速控制是在於早期接受治療。一般來說,在病發或第一次由心電圖確定患上AF後的首年接受心律控制較妥當。但要注意的是,抗心律藥物的效用始終有限。早於2000年,一項大型隨機研究已指出,常用的抗心律藥物如Sotalol或Propafenone在一年內保持正常心律的機會率少於50%但副作用相對較少,而Amiodarone在一年內保持正常心律的機會率大致是75%但副作用非常嚴重,包括肝功能受損、甲狀腺分泌失調、眼角膜病變,以及最嚴重的致命性肺纖維化等。
導管消融術或更準確的說法是電生理檢查及肺靜脈完全阻隔術,主要是防止位於肺靜脈中的肌肉細胞所產生的脈衝影響左心房而產生AF。在無數的大型隨機對照研究早已確認導管手術比抗心律藥物更能有效地保持AF患者有正常心律。既然導管手術比抗心律藥物優勝,可否考慮以導管手術作為第一線的治療呢?下期再談。
作者為心臟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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