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命案涉受管制藥物 一文睇清何謂迷姦水

2023-03-21

尖沙咀一間酒店日前發生命案,一名男子被人發現倒斃酒店房內,執法部門經調查後揭發案件懷疑涉及迷姦成分,其後拘捕1名姓28歲男子及1名31歲男警員,懷疑2人涉及相關案件。案中,懷疑有人使用過量俗稱「迷姦水」的受管制藥物。究竟何謂迷姦水?
「迷姦水」學名為γ-羥丁酸(GHB),屬中樞神經抑制劑,可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在低劑量下可紓緩焦慮。然而若劑量增加,其鎮靜功效可導致渴睡甚至昏迷或死亡。據本港禁毒處資料,GHB一般是無色的液體,但有時候也呈粉末狀。它略帶鹹味,水溶性甚高,如被混入飲品中便難以察覺,但將GHB混入酒精更加有機會導致昏迷甚至死亡,有很多性罪行甚至誤殺案件,都與GHB有關。根據本港《危險藥物條例》,γ-羥丁酸屬於危險藥物,如非法製造、藏有或供應γ-羥丁酸,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處7年監禁及罰款100萬港元,而製造者最高更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
此外,GBL(γ-丁內酯,gamma-butyrolactone)亦是迷姦水原材料,與GHB是兩種化學式不同、但效力幾乎一樣的藥物。但GBL是一種合法銷售的工業溶劑,常用作清潔溶劑或超能膠的移除劑,但一旦進入人體,會迅速轉化為GHB。濫用可引致嘔吐、肌肉張力減退、顫抖、癲癇、侵略性行為、判斷力受損、昏迷、呼吸抑制、低溫症及心搏徐緩。GBL於2012年7月14日起受到《危險藥物條例》134章所管制。